《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以生态实践理性为核心内容,旨在通过环境法基本原则的话语表达,分析和揭示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及其对于环境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和作用的外在机制和内在规律。在总体论述部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首先从生态实践理性的基本内容入手,对生态实践理性的缘起、性质与理路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接下来,《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从实践理性与法的角度,分析了生态实践理性的环境法进路;《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还专章探讨了生态实践理性与环境法基本原则话语的内在关联性。在展开论述部分,《环境法的生态实践理性原理》分别从环境法之环境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环境与资源的公平原则、预防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对于生态实践理性的秩序价值、公平价值、效益价值及其公众参与的社会实现机制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同时,在本部分还分别对以上四项环境法基本原则进行了法律实证分析以及法律规范性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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