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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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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知识产权与竞争策略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121152818
  • 作      者:
    (英)史蒂文·D. 安德曼(Steven D. Anderman)编
  • 出 版 社 :
    电子工业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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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如果你正在被以下问题困扰,请翻开本书,它将为你提供参考:
    当知识产权权利人对其权利的实施限制了市场上的有效竞争时,竞争法是否应该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制,尤其是当这种行为完全符合知识产权法律的规定时?
    在运用竞争法进行规制的过程中是否应该考虑知识产权是有期限的权利,以及知识产权客体作为无形资产的特殊性质?
    如果应该给予知识产权以特殊考虑,那么这种考虑应该被控制在什么程度,才能实现促进发明创新与维护市场竞争之间的平衡?
    在本书中,既有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法律制度已发展得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盟和日本;也有尚在探索阶段的中小型开放经济体,如爱尔兰与新加坡。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与司法活动的横向差异和纵向演变对于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法律制度的建设都尚未完善的中国而言,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保护知识产权并不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也不是唯一的目标。知识产权是一把双刃剑,过度保护将助长权利的扩张,并可能导致权利被滥用,从而不正当地限制市场竞争,影响一个开放、繁荣的市场经济的形成。所以,我们不应忘记运用竞争法这一有效的规制手段。本书由3部分组成:
    主要贸易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中小型开放经济体下的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关于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交互影响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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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是现代市场经济中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虽然两大法律制度的调整手段和目标重心存在差异,但二者的根本宗旨是一致的,即促进创新、促进竞争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促进工程系列丛书:知识产权与竞争策略》介绍了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及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讨论了各个国家和地区如何处理这两大法律制度之间的交互关系,甚至是二者之间的冲突,比较了各国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具体实践,包括立法规定、司法判例及学术界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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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有鉴于此,第82条禁止滥用支配地位的规定是不太可能给知识产权的行使带来重大影响的。竞争法很早就认识到了知识产权定价的补偿作用。正因为如此,知识产权产品的价格可能要高出一般的竞争市场上的价格。此外,法院也已经认同知识产权的排他权,该特性使其所有人在知识产权产品市场上可以不受来自未获授权的生产商与销售商的竞争。
    然而,知识产权所有人面临的问题是,“滥用”的概念还包括消费者保护以外的情况,即要求支配地位企业在初级市场和相关市场上都不得针对其竞争者实施对竞争有消极影响的滥用行为。因此,拥有知识产权的支配地位企业,尤其是那些通过知识产权来增强支配地位的企业,可能会被禁止购买掌握了竞争技术的其他企业。在特定情况下,它们还可能被要求向二级市场上的竞争者提供或许可使用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或方法。它们的定价及搭售行为给二级市场上的竞争者带来的影响可能使这些做法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在某些情况下,知识产权所有人受到的限制与非知识产权所有人受到的限制无太大区别。既然争议的焦点是第82条下的滥用支配地位,知识产权也仅是在判断支配地位和滥用行为.的构成要件是否齐备的过程中被纳入考虑的一个事实因素而已。在其他一些情况中,如过高定价,知识产权的存在引起了竞争执法机构的特别关注;而在拒绝交易的滥用行为方面,知识产权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行为只有在“例外情况”中才会受到限制。
    对于第82条如何适用于给竞争带来消极影响的滥用行为,欧洲法院对此的解释是,当某支配地位企业已经削弱了市场的竞争结构时,第82条禁止市场支配地位企业进一步采取有损于市场竞争结构的行为。换句话说,第82条既要保护消费者与顾客,也要保护竞争者。但是,给竞争带来消极影响的滥用行为还具有第二层含义。在Michelin诉Commission案中,法院阐述道:“第82条所规制的企业行为首先有可能对某市场的结构造成影响,即这个市场上的竞争--作为该被告企业存在于市场上的直接结果--已经被削弱;其次,该企业的竞争措施不同于通常根据竞争对手的表现就产品或服务开展的竞争措施,其可能阻碍市场上现有竞争水平的维护和发展。”
    因此,要认定第82条所禁止的对竞争有消极影响的滥用行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首先,要有限制竞争、削弱市场结构的企业行为,即排除现有的竞争者,或者阻止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其次,还要求被告企业给竞争造成以上消极影响的方式不同于通常的以市场表现为基础的竞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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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读 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的交互影响
第1部分 主要贸易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第1章 欧盟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第2章 美国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第3章 日本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第2部分 中小型开放经济体下的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第4章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第5章 爱尔兰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第6章 新加坡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

第3部分 关于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交互影响的一些问题
第7章 平行进口
第8章 技术转让
第9章 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的关系:经济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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