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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物权法原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3013710
  • 作      者:
    吴文平著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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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文平,女,1964年9月生,黑龙江省绥化市人,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南省学科带头人,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体育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理事,日本高龄问题研究会客座研究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4项,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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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物权法原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基本主线,在内容上既立足于物权法立法原意,又侧重本学科基本理论的诠释;既有对我国物权立法的深入分析,又有对外国物权立法的相关介绍;既有理论阐释,又密切联系实际,显示出理论性、实用性、新颖性相统一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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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用益物权优先于债权
    特定物虽为债权给付之内容。该物上如有用益物权存在,无论其成立时间之先后,定限物权均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债权人不得对物权人请求交付或移转其物,也不得请求除去该物上之物权。反之,如债权的存在妨害物权的实现时,用益物权人得因其权利的行使而除去债权。
    (三)担保物权优先于一般债权
    有担保物权担保之债权,就担保物之变价得优先于一般债权人之债权而受偿;债务人破产时,对债务人之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人,就该项财产享有“别除权”;于标的物被征收时,担保物权人就该标的物之补偿费有较一般债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
    物权优先于债权为基本规则,但法律也常设有例外规定,使特别规定的某些债权居于优先实现的地位。这种例外情形主要有:一是“买卖不破租赁”,指先设立的承租人之租赁权优先于租赁物受让人之所有权;二是纳入预告登记的债权;三是被法律特别赋予了优先受偿效力的债权。如海商法中规定的海难救助费用请求权等船舶优先权,均优先于标的物上的抵押权。四、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之标的物不论辗转入何人之手,所有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①物权的追及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情况中:一是当标的物由无权处分人转让给第三人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物权在此种情况下所具有的追及效力属于物上请求权的一种形式。二是当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物给第三人时,抵押权人得追及至抵押物之所在行使抵押权。
    物权的追及效力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物权法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对物权的追及效力设有若干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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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物权法总则
第一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界定
第二节 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 物权的效力
第四节 物权的客体
第二章 物权的变动
第一节 物权变动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
第三节 动产交付
第三章 物权法概述
第一节 物权法的基本理解
第二节 物权法的性质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物权的法律保护
第五节 物权法的经济社会功能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所有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所有权的基本理解
第二节 所有权的限制
第三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第一节 国家所有权
第二节 集体所有权
第三节 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说
第二节 专有所有权和共有所有权
第三节 业主的成员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说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类型
第三节 侵害相邻权的救济
第八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说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准共有
第五节 共有物的分割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九章 用益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类型
第三节 用益物权的取得与消灭
第四节 用益物权的行使
第十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说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十一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说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动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效力
第十二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节 宅基地使用权概说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
……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五编  占有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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