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虽然一直没有间断过对丰权所及的东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维护,但义始终从地区安全和和平发展的高度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2004年10月18日,时任中同驻日本大使的王毅在东京回答有关东海资源开发与划界问题时特别强调,虽然中方开发的东海油气田位于不存在争议的中国近海,但中方还是从中日关系大局出发,主动建议双方通过对话增进了解,寻找解决争议的途径。2004年10月以来,中国在双方就东海问题进行的九轮磋商中始终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表现出了充分的诚意和务实的态度。正是在中方的一再坚持下,日方才勉强接受了“共同开发”的主张,但要确定共同开发区的具体范围仍然是双方面临的最大障碍,虽然谈判的过程步履维艰,但自从中日就东海油气田问题进行磋商以来,日方对共同开发的主张从“不接受”到提出“共同开发方案”,这说明日方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国关于共同开发的主张,双方至少达成了共同开发的政治意愿,这也为双方进一步扩大共识奠定了一定的政治基础。
2008年6月18日,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达成的新共识,在认真磋商的基础上共同宣布了在东海共同开发油气田的区域坐标,并在坐标内2600多平方公里的区块中选择地点进行共同开发。2010年7月27日,中日两国在日本东京举行首次东海问题原则共识政府间第一轮换文谈判,努力通过友好协商逐步推进落实原则共识的进程。虽然f_J年9月围绕钓鱼岛归属问题发生的“撞船事件”导致中国渔船船长被日方拘留,双方第二轮谈判被迫拖延,但中方始终通过外交途径积极谋求事件的妥善解决,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了最大的克制。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