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战争在人类历史中绵延不绝。冷战的终结虽使全面核战争的危险渐行渐远,但战争威胁仍未从地球上完全消失。与过去主权国家体系设想的国家间战争不同,世界在冷战后面对的是为数众多的内战。要找出防止战争、实现和平的办法,就必须厘清造成战争的原因。
在本章中,战争指“政治集团之间的有组织暴力”。①这不仅指国家之间的武力冲突(狭义的“战争”),还包括以国内各类政治集团为主体的内战,但与不使用武力的国际或国内政治争端相区别。“和平”这一概念原本有“消极和平”和“积极和平”两个方面,前者仅指“无战争状态”,后者还指消除了贫困、镇压和歧视等各类问题后的社会局面。考虑到如果没有消极和平,积极和平也就无从谈起,本章暂且将“无战争状态”作为和平的定义。在确定这一定义后,本章试图探寻导致战争的普遍原因,并将其称为“战争与和平的理论”
毋庸置疑,每一场战争都有其特有原因。但是,我们要研究战争与和平问题,就必须探明战争现象中的共同法则。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关于战争与和平问题的科学研究有了显著进步,但衍生于各种理论的不同观点间尚未形成相互联系。要探寻战争与和平的普遍理论,踏踏实实地利用经验科学方法,总结出部分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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