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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罗尔斯政治哲学导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010101446
  • 作      者:
    (荷)佩西·莱宁著
  • 出 版 社 :
    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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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佩西·莱宁(Percy B.Lehning,1944— ),荷兰鹿特丹伊拉斯谟夫学政治理论荣誉退休教授,国际知名的罗尔斯研究专家,罗尔斯的亲密友人,曾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政治学教授、哈佛大学哲学系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政治哲学与公共政策的关系,尤其关注规范原则在政治实践中的应用和欧洲多元社会中的民主公民权等问题。主要沦著还有《政治秩序与罗尔斯正义理论》(Politieke orde en Rawisannse rechvaardigheid,1986)、《新欧洲的公民权、民主与正义》(Citizenship,Democracy,and Justice in the New Europe,1997)、《分离主义的理论》(Theories of Secession,199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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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政治哲学译丛:罗尔斯政治哲学导论》是一部力求“追本溯源”地研究罗尔斯政治哲学的著作。它客观与系统地解读了自1951年首篇论文发表至2007年最后一部著作出版50多年来,罗尔斯政治哲学思想的发展。作者一方面,将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划分为以《正义论》、《政治自由主义》和《万民法》为标志的三个发展阶段;另一方面,在客观梳理、审视和阐释罗尔斯各种版本的原典以及参考和分析众多研究罗尔斯文献的基础上,批评了过于夸大罗尔斯思想三个发展阶段之间差异的倾向,科学而缜密地论证了这三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连贯性和系统性,深刻证明了罗尔斯的全部著作及其思想实际上是一个不断修正和拓展的一以贯之的有机整体。全书内容充实、叙议结合、论证严谨、行文流畅,是一本理想的全面解读罗尔斯政治哲学的导论性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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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罗尔斯是20世纪杰出的社会理论家。尽管罗伯特·保罗·沃尔夫(Robert Paul Wolff)、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以及布莱恩·巴里(Brian Barry)等人都曾对罗尔斯的思想作出深度解读,但通过莱宁的这部新作品,我们才对罗尔斯50年来不断发展的正义理论有了一个系统和明晰的认识。对于各种层次的读者来说,荣宁的这部导论都是不可或缺的。
    ——本杰明·巴伯(Bemjamin R.Barber),美国DEMOS著名高级研究员
    
    罗尔斯对当代政治哲学的影响无人能及,而且极少有学者比莱宁更加了解罗尔斯,更加切近地研究罗尔斯的著作。这部内容清晰和资料丰富的导论,可能会让你感受到罗尔斯在某一方面就像帕斯卡的上帝:“粗浅的认识将使你远离上帝,而审慎的权衡则带你回归上帝。”
    ——菲利普·范·帕里斯( Philippe Van Parijs),比利时卢汶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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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在此,立法者已经完成了他们的任务。此时应该转向第四个同时也是最后一个阶段,即司法阶段了。任何人在这个阶段都能够完全获知所有的事实,任何形式的无知之幕都没有理由存在,并且所有的限制都被撤除了。这个阶段面临的问题就是,人们应当用何种方式来解释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诸原则,是否必须采用一些附加方法来使这些平等情况有效地得到平等的对待。这些规则被行政官员应用于特殊的案例,而法律则受到司法系统成员的解释。公民对规则的服从总体上属于这一阶段,同样,公民以何种方式不得不回应潜在的不正义也属于这一阶段(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构想了一些公民回应潜在不正义方式的例子,例如对参与某种不正义战争的公民抵制和良心拒绝)。我们在此不会详细地阐述这一阶段。因为,对于阐述社会基本结构的特定设计来说,详细说明这一阶段并不直接相关。
    让我们做一个概括:正如罗尔斯所提出的,四个阶段的序列就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一部分,因为四个阶段的序列设定了一系列的立场,从这些立场出发各种不同的正义问题得到了解决,而且每一阶段都“继承了”前一阶段的限制条件,目的是建立正义的背景制度。
    “公平之正义”将纯粹程序的正义作为基础概念。这一点通过设计原初91立场的方式反映出来:原初立场的设计就是纯粹程序正义的具体体现。接下来,我们希望在设计宪法和立法的过程中,人们能够按照完美程序正义的要求进行。不过,正如四个阶段序列所论证的,我们最终只能够实现一种不完美的程序正义。宪法设计阶段的选择,与立法设计阶段的选择一样,由于人们持有意见的开放性,因此其最终选择结果都是非决定性的:我们一直不清楚,哪些宪法制度或者经济社会制度安排将会被选择。立法阶段制订的社会和经济政策越具体,我们越难以谈论纯粹程序的正义:立法阶段的选择结果不会直接地界定正确的结论。但是,只要立法者在良心上试图遵循原初立场中一致同意的“公平之正义”诸原则,那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选择就是权威性的,尽管这种选择并不是确定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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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引用著作英文简称
第一章 生平与著述
第二章 正义的社会
1.罗尔斯的目的
2.社会正义理论
3.《正义论》中的合理性证明
4.反思的平衡与“公平之正义”
5.“公平之正义”还是功利主义? 
6.差别原则还是最大最小标准? 
7.正义原则与基本善
8.基本善还是基本能力? 
9.基本善还是平等的福利机会? 
10.差别原则与互惠性
11.差别原则与“正义的”不平等
12.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基本结构:四个阶段的序列
13.正义立法的设计
14.政治活动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比较 
15.公平的背景制度与市场经济制度安排 

第三章 多元化与正义
1.罗尔斯的目的 
2.政治自由主义与公民权
3.《政治自由主义》中的合理性证明
4.公共理性的观念与互惠性的标准
5.宪法本质理念与基本正义诸事务
6.反思的平衡与政治自由主义
7.重叠共识、良序社会与稳定性
8.针对“公平之正义”的重叠共识? 
9.合理性证明、互惠性与道德动机
10.公共理性的理想、政治自由权与审慎的民主
11.政治自由权的公平价值与参与政治活动的路径
12.政治自由主义、“中立性”与尊重
13.平等的基本自由权:规范还是限制? 
14.政治宽容与宗教信仰
15.政治自由主义与启蒙自由主义
16.从《正义论》到《政治自由主义》

第四章 国际正义
1.罗尔斯的目的
2.人民之间的正义
3.《万民法》中的合理性证明
4.合宜等级制人民与万民法
5.卡赞尼斯坦:一种合宜等级制人民
6.领土疆域与责任
7.领土疆域与社会合作
8.援助的责任
9.世界主义和《万民法》

第五章 “实践中的”公平之正义
1.政治谱系中的“公平之正义”
2.“公平之正义”:对公共政策的意义
3.正义的收入分配
4.人的责任:在命运与选择自由之间
5.差别原则与嫉妒问题
6.“公平之正义”与福利国家
7.自尊的社会基础
8.评论

第六章 公平之正义:“一种现实主义的乌托邦”
罗尔斯年谱
罗尔斯主要著作
进一步阅读文献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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