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哲学中,自然是一个神秘的、附魅的东西,是人们敬畏的对象。中国传统哲学的天命论就认为,天是主宰一切的至上之神,具有无比的威力,它委派天子作为最高统治者来管理自己的子民,因而百姓应当对天子的命令加以服从,否则就是违背天意。天的意志、天子的意志与个体的理性行为之间具有内在的有机关联,并且后者的行为意义和根据始终需要从前者当中寻找。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也表明,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之间彼此关联,相互感应。天是世界万物的缘起,是“群物之祖”、“百神之君”,灾异变化是对天子的忠告,因而对于天子起到一种威慑作用。通过“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民众、天子、天之间建立起了一种稳固的联系。相比起东方神秘主义而言,尽管古希腊哲学以理性见长,但是这种理性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理性,而是一种客观理性。在古希腊人看来,宇宙内部有着清晰明澈的秩序,对于人而言,富有理性的生活表现为自身的行为与宇宙内在法则相吻合。因此,对宇宙内在的铁的法则的遵从是最富有意义和价值的生活方式。例如,柏拉图就认为,当人通过理性来探讨某个宇宙秩序时,他就圆满地成为了他自己。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对宇宙秩序的沉思是人的最高级活动。
与之相对应,古代哲学对人和共同体关系的理解上,个人的地位是非常渺小的,共同体始终被看做为首要的东西,个人的利益会轻而易举地成为共同体的牺牲品。在这一点上,即使是以自由著称的古希腊也不例外。相比起东方专制主义,古雅典人是自由的。但是古雅典人所享有的自由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自由。对于现代人而言,自由是指个人拥有一个不受外在专制权力干预的空间。这个空间实际上规定了外在行为的边界,任何外在的力量,包括来自其他个体、国家和社会的力量都不容对其任意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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