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展中国家的低碳发展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之间的悖论
尽管欠发达地区经济模式和工业体系尚未完全定型,具有转型成本低的后发优势,但低碳技术的解决是一大现实问题,它们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和能力去支付低碳技术费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框架下,发达国家有义务和能力帮助发展中国家。如何从国际制度和市场两个方面推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提高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低碳技术和资金的可获得性?
2.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和产业空心化之间的悖论
目前广元市所欠缺的还有低碳产业集群的培育,这是低碳发展的重要载体。由于广元市处于成渝经济圈之外,似乎是四川的边缘角落,许多企业不愿意进入,由此让人担心的问题是低碳发展的产业空心化,仅靠公民的低碳消费行为,以及低碳的能源体系是远远不够的,低碳发展,目标在于发展。因此需要因地制宜,基于资源条件,结合东部的产业转移,与当地的城乡统筹规划衔接,逐步构建低碳的产业体系。
3.清洁发展机制的烦琐低效与企业的减排积极性之间的悖论
这几年不少企业都从最初的CDM机制由希望转向失望,而中国政府为规范CDM市场已经做了相当大的努力,从CDM项目流程上看,CDM项目的最终实现需要经历十几个台阶,每个台阶涉及诸多环节,从实际效果上看,中国企业向国家发改委注册成功的项目中很少能获得联合国EB签发的CERS,而获得了CER收益也是超低价格。随着中国减排的国际压力逐渐增大,CDM已经不是首要的选择了,最重要的是探索建立国内的碳交易制度,完善碳金融体系迫在眉睫,以便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刺激企业的低碳行为。其中的最大难题是碳排放权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问题,这也是中国碳交易制度成败的关键。摊牌放权的初始分配应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排放、预测排放和部门排放标准等因素。原则上促进发达地区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减排合作,发达地区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帮助相对落后地区改进减排技术、提高减排能力,并取得相应的减排配额,最终双方达到减排的双赢。
4.西部生态保护与居民生存之间的悖论
我国西部不少地区被列为生态保护区,然而向外移居,尤其是缺少劳动,技能的居民却面临生存困境。党的十七大就已经提出,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是从制度上保护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更好地解决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与生态保护重要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但是如何在现实中落实补偿机制更加重要。生态上游地区承担着保护生态环境的重任,在发展上做出了巨大牺牲,生态补偿机制迫在眉睫!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的时间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西部环保和经济发展的效益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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