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经因为“感情用事”而有罪恶感,只因为你让感情主导了约会交往的过程?许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明知故犯,不照着正确的方式去做,反而任由感觉摆布。
我也曾经感情用事。以前约会时,我根据许多肤浅和无知的理由作了诸多决定,比方说我很容易就对一个女孩说“我爱你”,假装自己愿意无私地奉献,但事实上,自私和不诚恳的心态才是那些行为背后的动机。我有兴趣的主要是我能从其中得到什么益处,例如交到某个女友可以让我更受欢迎,或者是我从某段交往关系中可以在肉体或感情上感到多么舒服及愉悦。我并没有身体力行所谓“聪明的爱”;相反,我拥有的是“愚笨的爱”——我选择让自己感觉很好,而不是对他人好以及蒙神所喜悦。
要能用聪明的爱真正地去爱一个人,除了要用心,也要用头脑,就像保罗所描述的那种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的爱心。“有知识”是要清楚并确切地了解或抓住要领,“有见识”是了解某件事真正的本质,能够看到某种思想或行为的背后动机。
提出这样的定义之后,我要问你几个问题。一个男孩跟女友同床共枕,纵使这么做会伤害他女友的情感及她与神的关系,却还是这么做,他的动机真的是爱吗?一个牵动男孩感情的女孩,由于找到更好的人而跟男孩分手,她的作为难道是出于诚恳的态度吗?不,这两令人所表现的都是自私的动机。他们应该“学聪明点”,明白自己的行为会如何影响他人。
最近这几年来,我尝试让诚恳和聪明的爱来引导我。当我这么做之后,我为自己的生命得出了一些算是蛮劲爆的结论。我逐渐明白:当我还没准备好要用一生来信守实践这个请求时,我没有理由要求一个女孩把她的心给我。在我还不能做到这件事之前,我便只是在利用那个女孩来满足我的短暂需要,而不是为了她长久的幸福着想。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