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点校整理古文的规范,下面把对《律吕正声》进行点校的情况及方法做一简要说明。
关于使用版本: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的北京大学图书馆藏本为底本,台北故宫博物院图书馆藏本为对校本。
本书目录、卷次均按原书排列;李维桢序和林增志序的前后次序,则参考台北故宫博物院图书馆藏本做相应的调整。
尊重所据版本,该书所引古籍文献,均以书名号标示。所引古籍文献原文均加引号,如系摘引所引古籍文献的大意则不加引号。
原书正文用大字、释义用小字编排,本书正文一仍其旧,释义小字用上标格式。
原书错讹、脱漏、衍文、倒文及异体字、生造字、俗字、通假字,点校时或改、或补、或删、或正,一律出校。字迹漫漶不清者尽可能查证相关典籍补充完善,确实无法补充者则以“口”代之。
原书个别地方文字扦格不通,不得已一仍其旧,望方家读者有以正之。
原书己、已、巳,戊、戌、戎、戍混用,点校时一并改正,不再出校。
原书中凡用典、用事、引用资料之有关律学知识范围者,不易理解的词句、律学术语、人物及着作等,首次均作注释,再次出现则予从略。其中人物介绍仅限生卒年、籍贯、略历及主要着作,着作介绍说明其属类及主要价值。
注释遇有歧义,一般都以一说为主。必要时,两说并存以供参考。凡刊定讹误之处,不列举旧说做辩正,以避繁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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