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出现下述情形:一方面,对内经常是过分集权,以至对公民社会,对公民、政治公民身份造成破坏性的影响;另一方面,对欧洲邻国则经常表现出极富侵略性和军国主义的色彩。
美国黑人运动、女性主义运动以及德国的例子,从不同方面清楚地表明了普遍意义上的公民身份所经历的不同历史发展过程以及社会公民身份与其他维度的公民身份之间的内在关系。同时,它们从相反的历史经验中揭示了推动社会权利发展的不同社会动力。在美国和女性运动的例子中,推动社会权利发展的是“自下而上”的公民社会行动,而在德国的例子中,推动此进程的则是“自上而下”的国家和政治精英行动。总体而言,我认为公民和政治的公民身份与社会公民身份之间的关系是,前两者是后者得以实现的必要前提条件。在马歇尔看来,建立在其他两个维度之上的社会公民身份概念是公民身份的最终归宿,它为人们能够更全面地行使公民和政治的权利提供了物质保障和社会资源。然而,德国的例子则表明,社会公民身份可能脱离公民和政治的公民身份而获得有效的发展并带来某些问题。
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告诫我们,在社会学研究中需要经常注意人类有目的的行为所产生的意料之外的后果。人们可以通过追求社会权利来实现社会公平和其他具有规范性的积极国家事务。尽管如此,人们的追求既可能会与公民和政治的权利产生冲突,也可能会为人们更全面地行使公民和政治的公民身份提供社会和物质资源,而这些结果有时是意料之中的(如德国的例子),但更多的时候是人们意想不到的。本书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暗含韦伯之建议。这意味着,公民身份的社会学必须对当代不同社会现代化路径下的社会公民身份发展所产生的意料之中及意料之外的影响,保持开放性并充满警觉性,并以实证研究取代理论或意识形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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