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肝功能障碍患者和老年人应减少剂量。长期服用镇静催眠药,可增强微粒体酶代谢活性,加速药物代谢速度,容易产生耐药性。在用药期内,还应注意避免使用其他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的药物,以避免增强镇静催眠作用。
镇静催眠药物常见不良反应表现在对呼吸和心血管功能的影响。通常剂量对健康人不致引起明显的不良反应;但对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一般治疗剂量即可引起呼吸抑制而导致死亡。对低血容量、充血性心力衰竭或心功能不全者,通常剂量也会引起心血管功能抑制,导致循环衰竭,静脉给药时更加明显。因此,对急性酒精中毒、昏迷、休克及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此外,对各种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及机器操作者应特别注意用量。禁止用于对本类药过敏、青光眼、重症肌无力患者,以及新生儿和孕妇。儿童因其中枢神经系统对本类药物异常敏感,易导致中枢抑制,故需慎用。老年人静脉注射本药易出现呼吸暂停、低血压、心动过缓甚至心脏停搏。本类药物可通过胎盘,妊娠早期对胎儿有致畸的危险,故除抗癫痫外,妊娠早期应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使用可导致药物在母乳喂养的婴儿体内蓄积,引起婴儿嗜睡、喂养困难、体重减轻等,应避免使用。
大剂量服用或静脉注射巴比妥类过速,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昏迷、呼吸抑制、血压下降、体温降低和反射消失,呼吸衰竭是致死的主要原因。解救应强调支持疗法以维持呼吸循环功能,同时积极排除药物(洗胃、导泻、碱化尿液、强迫利尿、血液透析等)。以往常使用呼吸兴奋药,由于用呼吸机维持呼吸远比药物有效,且安全可靠,故呼吸兴奋药已很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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