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明确,是在寻找幸福,还是在寻找照顾者?对婚姻的期望值直接影响病人对婚姻的满意度;
(2)病人能否承担家庭的责任;
(3)病人与他人长期交往的能力如何?这是夫妻长年厮守、和平共处的前提;
(4)婚姻毕竟是两个人的事,精神病人,特别是精神分裂症病人的配偶付出的要比普通人多得多,对方愿不愿、能不能承担这份责任?
(5)一定要在病情稳定2年之后,再决定婚姻事宜,发作过于频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不宜结婚;
(6)不要在婚前隐瞒病情,这会给婚后的生活埋下巨大的祸根;
(7)家属要随时指导病人正确看待婚姻生活,提高病人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
总之,婚姻大事,非同儿戏,一定要谨慎从事,处理得好,病人和家庭都受益;处理不好,则会加重病情,全家不安。
还要提醒一句,精神病人要长期维持服药,而药物的副作用之一是出现性功能障碍,男性表现为阳痿、早泄、射精不能等;女性表现为月经不调、性冷淡等,如果少数病人出现上述情况,请配偶予以理解。这些副作用都是可逆的,在病情稳定、减药之后可以好转。
至于生育问题,尽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精神病人生孩子,但医生的建议是:最好不生。虽然有了孩子可以增添家庭的欢乐气氛,但对于精神病人而言,更多的是给他们增添负担,精神病人普遍难以胜任繁重的家务劳动,这是其一;前面已经讲到,精神分裂症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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