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与优生
怎样预防遗传性病
遗传性疾病除了给病人造成终生痛苦、给家庭带来不幸外,还会传给后代。控制或减少各种遗传的发生,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实行优生保护法。凡是一定能或有很大可能导致后代发生先天性异常疾病者,均应尽量避免生育。这些疾病包括白痴、先天愚型、遗传性精神病,显著的遗传性躯体疾患,如舞蹈病和肌紧张病、白化病等。
(2)避免近亲结婚。近亲结婚会使遗传病的发生率升高,这在医学统计学上已得到证实。如“肝豆状核变性”病人,非近亲婚配后代中的发病率为1/400万,而表兄妹结婚后代中的发病率则升高为1/64。又如近亲婚配所生子女智力差的比非近亲结婚的多3.8倍,所以我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
(3)避免高龄生育。夫妻双方的生育年龄均不宜超过35岁。
(4)进行遗传咨询。有以下情况者孕前或妊娠后应进行遗传咨询:①高龄者,女性35岁以上,男性45岁以上;②有遗传病家族史者;③夫妇一方有遗传病或是染色体畸变的携带者;④有生育畸形史者;⑤有多次流产或胎死宫内史者;⑥有接触致畸物质史者,如接触放射线、同位素等;⑦孕早期有病毒感染史者,如感染风疹、流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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