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论
第一节 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一、监测
(一)基本理论
卫生监测是指为了某一特定目的,选择有针对性、特异性、敏感性的指标,定对象、定时空、定方法连续不断地观察(测),并收集整理、分析、利用其资料的一项专业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卫生监测职能,但又不是一个单纯的检测(验)机构,这是由国家有关法律、规章所明确规定的。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7条明确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2001年4月13日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明确规定,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如食品卫生、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等卫生系统进行监测,对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中毒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并制定预防控制对策。2005年1月5日卫生部吴仪部长签发的40号令《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包括“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其主要职责项目中亦包括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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