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解表剂
凡用解表药为主组成,具有发汗、解肌、透疹等作用,用以疏散外邪,解除表证的方剂,统称解表剂,属于“八法”中的“汗法”。
肌表是人身的藩篱,所以六淫伤人,一般多先出现表证。所谓表证,就是邪在肌表,证见恶寒、发热、头痛、身疼、脉浮等。又如麻疹初期、疮疡初起、水肿、痹证亦可见有表证。此时邪气轻浅,可用解表之法使邪仍从肌表而出。《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因其轻而扬之”,“其在皮者,汗而发之”,这就是表证的治疗原则。如果失时不治,或治不如法,病邪不从外解,必转而深入,致有传变之患。所以《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又说:“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府,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由此可知,汗法居八法之首,是有深意的。
表证,又有风寒、风热的不同。风寒表证治宜辛温解表;风热表证治宜辛凉解表。此外,如果患者兼见气、血、阴、阳不足的,还须结合补益法,以扶正祛邪。因而解表剂可分为辛温解表、辛凉解表和扶正解表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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