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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95506
  • 作      者:
    孙淑云,柴志凯等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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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淑云,女,1966年12月生,山西省永济市人。现任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保障法和商法。1987年本科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1990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至2001年在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任法律顾问;2002年至今供职于山西大学法学院。曾在《法律科学》、《中国软科学》、《社会科学》《管理世界》、《山西大学学报》等各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政策法律研究》,主编或参编《商法》(主编)、《银行业务适用法律指南》等7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其他省部级课题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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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领域的专题研究,属社会保障法学的研究范畴。2005年6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的作者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批准号:05BFX027)的研究工作,经过两年半的努力,课题组圆满完成了研究任务,2009年2月通过了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组织的严格验收(结项证书号:20090036),评价等级为良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即是该课题研究成果的系统化和理论化整理,是兼具理论性和实务性的专著。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它是我国转型时期为农民建立的初级医疗保险制度,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一方面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继承和扬弃,并借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是结合我国农村实际,探索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思路和做法。由于我国转型时期经济和社会仍然不发达,政府基于对九亿多农村人口提供医疗保障的巨大财政负担的深深忧虑,初始只是提出了一个并不是很具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并采取了先行“试点”和不断完善政策的策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2003年在全国开始“试点”运行,2007年进入“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上半年就已覆盖全国所有县(市、区),其制度的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至今仍然由党的执政纲领文件、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县级政府执行政策的规范性文件等“软法”予以规制,并靠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主导推行。可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仍然处于政策选择和不断创新阶段,是一种“成长”中的制度。因而,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为研究选题,在社会保障法学领域,是对一个崭新问题的组合与解读。这个命题自身涵盖了深刻浩瀚的理论渊源和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景观。如同野外考察一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身就如一个新发现的、奇特的地理结构的外表环境,对其本身就足以进行、而且正在进行多学科的研究和探讨。而其“立法”,就如同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外部奇特的地理景观之中,还存在一个神秘的“山洞”,黑暗、幽深、迷径,本课题可以说是对这个“山洞”粗浅的探险报告。之所以如此比喻,是因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就包含了丰富的社会保障理念、价值构造、制度模式和历史的沿革与转圜,在其基础上再嵌入立法研究就大大改变了学术研究目标的“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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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我国政府适应“转型时期”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所建立的一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作为一项医疗保障制度,它的建立和发展,既有我国“转型时期”社会、经济、政治和历史所决定的偶然性和特殊性,也符合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规律性。因此,有必要先行梳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基础理论,为研究新农合的特殊性奠定逻辑基础。
  一、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农村医疗保障概述
  (一)社会保障概述
  社会保障是一个十分古老的问题,自古以来,就总有一部分社会成员因为个人风险或社会风险带来老、弱、病、残等生存危机,需要他人、社会或政府的援助才不致陷人生活困境。为此,自有国家存在,各国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缓和阶级矛盾,就分别制定并实施过诸如救灾、济贫等社会政策。如中国古代历朝的救荒政策与实践;英国在1601年即颁布了《济贫法》;18世纪末,德国更适应工业社会的需要,率先建立了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但“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的出现,最早却是在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案》中。随之,这一用词在1938年新西兰通过的一项法案中出现,1944年第26届国际劳工大会发表《费城宣言》,国际组织开始正式采纳社会保障概念。此后,社会保障一词即被多数国家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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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课题的研究目的
二、国內外研究现状
三、课题的研究方法
四、课题研究的内容与创新
第一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理论
第一章 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社会保障概述
一、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农村医疗保障概述
二、社会保障法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对新农合的启示
一、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
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对新农合的启示
第二章 政策法规视角下传统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沿革与变迁
第一节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起源及其法律性质分析
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起源
二、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渊源
三、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性质分析
第二节 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制度特征
一、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产生的制度背景
二、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自发产生
三、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曲折发展
四、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及其制度内容的变迁
第三节 传统合作医疗制度重建的艰难及其原因检讨
一、传统合作医疗制度的衰落与艰难重建
二、传统合作医疗制度重建困难的原因探析
第三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定位
第一节 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比较
一、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述
二、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同点
三、新、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不同点
第二节 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比较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概述
二、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相同点
三、新农合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同点
第三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
一、新农合制度的框架
二、新农合制度的特征
三、新农合制度试点的运行效应与缘由

第二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规范化策略
第四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诸问题与规范化策略
第一节 试点县政策制定者与政策制定程序的调查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二、调查地区的基本情况
三、试点县新农合制度建设主要访谈结果
四、主要发现与思考
第二节 新农合“软法”建设及其规范化
一、“软法”的概念与內涵
二、新农合制度建设的“软法”示例
三、新农合“软法”治理的状态
四、“软法”在新农合运行中的功能实现与规范化
第五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一节 新农合制度建设的基层干部认知调查分析
一、调查目的
二、调查方法与调查对象
三、调查试点县新农合开展的基本情况
四、选题小组讨论结果
五、主要发现与思考
第二节 新农合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新农合立法的必要性
二、新农合立法的可行性分析

第三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律制度之构建
第六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的三个基本问题
第一节 对新农合社会关系的分析
一、新农合利益內容及其社会关系的主体结构分析
二、新农合社会关系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第二节 新农合法律调整的部门法归属及其要素分析
一、新农合社会关系的性质与法律调整的部门法归属
二、新农合社会保险关系法律调整的基本原则
三、新农合法律调整的基本构成要素分析
第三节 新农合立法体例与立法原则
一、新农合立法体例的选择
二、新农合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七章 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责任及其制度完善
第一节 政府在新农合中承担的责任
一、政府在新农合中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
二、政府在新农合中承担的具体责任
第二节 政府在新农合中承担责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政府在新农合中承担责任存在的问题
二、政府在新农合申承担责任的制度之完善对策
第八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法制化
第一节 新农合的管理体系及其法制化建设
一、新农合管理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二、对新农合管理体系进行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三、对新农合管理体系进行法律规制的策略
第二节 从基金所有权归属视角论新农合事业管理体制的完善
一、问题的提出
二、传统合作医疗基金所有权的历史考察
三、新农合基金所有权的现状分析
四、福利多元主义视角下新农合基金所有权归属的理论论证
五、新农合基金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关制度之完善
第三节 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法律规制
一、现行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法律性质
二、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外部关系的法律规制
三、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內部治理关系的法律规制
第九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合作医疗筹资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一、合作医疗筹资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新农合筹资制度的现状分析
第二节 国外几种农村医疗保障筹资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一、国外几种医疗保障筹资制度的分析
二、国外几种医疗保障筹资制度的基本经验
第三节 完善新农合筹资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新农合筹资制度的理论依据
二、完善新农合筹资制度的对策思考
第十章 参合农民的基本权利及其法律保障
第一节 新农合医患关系纬度中参合农民的受益权及其法律保障
一、新农合医患关系法律性质之定位
二、新农合医患关系与其他相近医患关系之区分
三、新农合医患关系法律构成之概述
四、新农合医患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五、新农合医患纠纷的救济途径
第二节 新农合参合农民监管参与权及其法律保障
一、新农合参合农民监管参与权之概述
二、确立新农合参合农民监管参与权的必要性
三、新农合试点实践中参合农民监管参与权的现状分析
四、完善新农合参合农民监管参与权的立法设想

第四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两个特殊问题
第十一章 乡镇卫生院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整合与衔接
第一节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及其改革现状
一、我国乡镇卫生院的组建沿革与功能定位
二、转型时期乡镇卫生院功能的异化及其成因
三、对乡镇卫生院前期自救改革措施的评析
四、对乡镇卫生院功能重新归位下的改革策略
第二节 重构政府举办卫生院的管理体制
一、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的界定与实践
二、依法重构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的体制
第三节 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中的角色定位及其配套制度建设
一、卫生院在传统合作医疗中的角色及其依赖的制度
二、卫生院在新农合中的角色及其制度安排现状
三、卫生院在新农合中的定位与配套制度建设
第十二章 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区别建设及其对接机制研究
第一节 农民工群体的特征及其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难题
一、身份特征:边缘化
二、空间特征:流动性
三、内部特征:层级性
四、风险特征:复杂性
第二节 正在形成的农民工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及其对接现状
一、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城市制度
二、农民工医疗保障的乡村制度
三、城乡制度对接的现状
第三节 建立多元过渡、开放有序的城乡医保对接机制
一、“城乡之争”与对接的必要性
二、对接机制的价值取向
三、城乡对接在法律操作层面的技术问题
第四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衔接
一、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出台背景
二、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衔接

第五篇 结论
第十三章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
第十四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立法建议稿
第一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立法立项的建议
一、立法背景
二、立法的必要性
三、立法的可行性
四、立法的体例选择
五、《新农合管理条例》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条例》建议稿
附录一:课题前期成果目录
附录二:课题阶段成果目录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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