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发展概况
我国使用动物进行实验的历史已经很长了,《本草纲目》中就有关于动物实验的记载。但是作为实验动物来应用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世纪20年代初到40年代末。当时一些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学者,从国外带回一些实验小鼠自养自用,不足部分购自市场上的观赏动物。1918年北平中央防疫处处长齐长庆首先开始饲养繁殖小鼠做实验,并从日本引入豚鼠。1919年谢恩增先生捕捉野生地鼠做肺炎球菌的检定,后来证实此种地鼠为中国地鼠,当时国外已培育成为实验动物。1946年,我国又从印度引入小鼠,后来分布到全国各地,也就是我们现在广泛应用的昆明小鼠。这一阶段因为国外的发展也不快,我国与国际的差别并不大。
第二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建国初期,百业待兴,各项事业得到了很快的发展,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实验动物的需求量增加。很多单位,例如生物制品研究所、大的科研机构以及一些高等医学院校都相继建立了动物室,自产自用,多余部分也可满足社会需要。实验动物的科研工作也得到了发展,李培新教授等开始了近交系小鼠的培育,先后育成了天津I号(TAl)、天津Ⅱ号、615小鼠等近交系小鼠(1985年得到国际小鼠命名委员会的承认)。后来发生了“文化大革命”,实验动物工作不但没有发展,而且停滞不前,而这个时期正是国外高速发展的时期。
第三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的几十年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发展科技事业迫在眉睫,实验动物工作提到了议事日程。1982年国家科委在云南西双版纳主持召开了全国第一届实验动物工作会议,各地区各部门也相继召开了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验动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实验动物工作。1985年国家科委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全国第二次实验动物科技工作会议,会议制定了实验动物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实验动物法规。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我国第一部实验动物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颁布了。继之,卫生部等部委和各省区也都先后依法制定和颁布了有关文件和实施细则。
先后成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监督机构“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这些措施推动了我国实验动物科学事业的发展,先后建立了四个国家级实验动物中心(北京、天津、上海和云南);在卫生部领导下成立了六个中心和七个繁殖场;各省区大多也建立了自己的中心;医药院校和研究所也建立并完善了自己的动物室,形成了全国实验动物的网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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