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宗族的定义
据著名历史学家冯尔康教授的综合,现当代“我国和华裔学者”对“宗族”大致有四种“规范和表述不同”的理解方式:
(1)强调“家”对宗族的作用,认为族是家庭的扩延。代表性学者有费孝通、许粮光等。
(2)认为宗族是有宗法的、共识的、首领的血缘群体。代表性学者有徐扬杰、吕思勉、王玉波、陈其南等。
(3)把宗族分为两个层次,或者说两种类型,给予相应的定义。“低层次家族”是靠婚姻与血缘关系形成的同居或聚届的、有共同经济生活的亲属组织;“高层次家族”是从同一低层次家族中分化出来的若干相对独立的低层次家族,是非聚居的。代表性学者有朱凤瀚等。
(4)强调姓氏的作用,指具有相同姓氏的人们的群体。代表性学者有吴景趨等。
冯尔康教授认同前三种说法,认为“前三种说法虽强调重点不一,但颇多共同点,即构成宗族的要素是成员间有血缘关系,且以男性系统为原则,以家庭为基础,有聚居地(分别居于各地的情形罕见),是一种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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