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言
第一节 释“巴”、“蜀”
四川地区古称巴、蜀,最早是巴、蜀分称,以后则巴蜀合称。然而无论是巴或蜀,在古文献中的内涵与外延都有一个变化的过程。
“巴蜀由来古,殷周已见传。”①不过,无论是殷周的甲骨文还是金文,都未见到巴的记载。这可能是一个偶然现象。有一些学者认为甲骨文中有“巴方”、“巴甸”,地域就在今汉水、丹江之间,殷武丁时期就曾与殷王朝发生过较大的战斗。但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迄今为止,甲骨、金文都未见巴字,现在部分学者所释定的“巴”字乃是误解。这一古文字的考释问题不可能在这里展开讨论,我只想指出,在学术界具有很高学术地位的几部古文字学巨著,如陈梦家的《殷墟卜辞综述》、岛邦男的《殷墟卜辞综类》、李孝定的《甲骨文字集释》、徐中舒主编的《甲骨文字典》、《汉语古文字字形表》和《汉语大字典》,都不认为甲骨文中有巴字。
巴字在古文献中最早出现于《山海经》,而且是以地名与国名出现,如“西南有巴国……后照是始为巴人”,“是司神于巴”,“巴蛇食象”。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