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统一全国后,为了“寓兵于农”,“以省粮饷”,大力兴置屯田。回回人作为屯田队伍中的有力开拓者,为元初农业生产的恢复、兵饷粮运的解决及边疆地区的开发做出了重大成绩。至元十三年(1276年),世祖“诏边境无事,令本军耕以食”。不久,元军“内而各卫,外而各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由是而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矣。”②大批的回回军士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也在朝廷的统一组织管理下,致力于治理荒芜,开垦贫瘠的屯垦工作,并成为元代各级、各类屯田队伍中的重要开拓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回回军士逐渐“随地人社,与编民等”,脱离军籍,成为普通农民,他们因而也成为中华大地上最早以农业为生的回回人。至今在西北、西南和中原一些元代回回人屯垦区内,仍保留有“回回营”、“回回村”、“回回寨”、“回回凹”及“纳家屯”、“拉家屯”等名称,由此不难看出回回军士当年屯垦的历史痕迹。
元代回回军士的屯田,在当时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参加屯田的回回军士且屯且战,且屯且守,靠屯田以供军需,这不仅使内地荒闲之地变为良田,扩大了耕地面积,发展了农业生产,保证了军队的粮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负担和百姓运粮的劳役之苦。世祖时,任上都留守的回回人木八刺沙,因率西域军士屯田有成,成宗时获授中书平章政事之职。
除回回军士外,元代其他回回人也积极参与了朝廷组织进行的大规模的屯垦活动。史称“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以忽撒马丁为管领甘肃、陕西等处屯田等户达鲁花赤,督斡端、可失合儿工匠千五十户屯田”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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