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
红巾军领袖朱元璋在元末大动乱中脱颖而出,翦灭群雄,于公元1368年(洪武元年)建立明朝,是为明太祖,中经十六帝,至崇祯十七年(1644)灭亡,历276年。明朝实行两京制度,初以应天为南京(今江苏南京),以汴梁(今河南开封)为北京。1398年建文帝即位,第二年明成祖朱棣发动靖难之役,在1402年夺得皇帝位,并于1421年(永乐十九年)迁都于北京(今北京)。其后,历仁宗、宣宗、英宗。1449年(正统十四年),明英宗率师北伐瓦刺,兵败被俘,郕王即皇帝位,是为景帝。景帝任用兵部尚书于谦击败瓦刺,迎还英宗。英宗于1457年(景泰八年)复辟。其后历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思宗。1644年李自成率农民军攻破北京,思宗自缢,明亡。
明朝在地方上撤销了行省,设立了承宣布政司、提刑按察司和都指挥使司。在中央,明朝初设中书省、大都督府、御史台。1380年(洪武十三年),中书省被撤消,废丞相不设,大都督府分为中、前、后、左、右五军都督府,皇权进一步加强。其后历永乐、洪熙、宣德,逐渐形成内阁制度。内阁参赞机务,但首辅无丞相之名,一切决策取决于皇帝批红,与此同时,宫中宦官形成以司礼监为首的一套机构,他们通过锦衣卫、东厂、西厂、内厂等控制各级官员、干预朝政,并利用代皇帝批红的机会擅行大权,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倒行逆施,为患甚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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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