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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明代的社会与国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6102115
  • 作      者:
    (加)卜正民(Timothy Brook)著
  • 出 版 社 :
    黄山书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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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卜正民(Timotlly Brook),英国牛津大学邵氏汉学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圣约翰学院院长。有著作十余种,其中已译为中文出版的有《纵乐的困惑:明代的商业与文化》、《为权力祈祷:佛教与晚明中国士绅社会的形成》、《中国与历史资本主义:汉学知识的系谱学》、《民族的构建:亚洲精英及其民族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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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明朝(1368-1644)是一个商业扩张、文化革新的时代,它因此也形成了延续至今天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这本卓尔不群的著作中,一位杰出的中国史研究学者重新省视了国家、社会之闻的关系。与之前学术界总是强调国家具有强大的支配力不同,作者认为,正是社会领域内对商业关系、社会网络中发生的巨大变化所作的极端反应,才导出了明朝稳定而动态的国家体制。这本充满想象力的学术反思之作,相信能使那些对中国发展感兴趣的学者及青年们有所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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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著名中国学家正民颠覆东方专制主义模式的明史论述;
  一幅比小说还易产生现实联想的明代社会画卷。
  ——葛兆光
  国家在明代的发展是超前的,而在亚欧大陆的另一端,中世纪晚期欧洲的国家形成却是断断续续的、不平衡的;中国与欧洲绝对主义国家形成的特征,要求我们有一种相对的观点,因为即使过程也会有所不同;中国国家超前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社会力量限制国家发展为绝对权威的顽强的能力,然而这种能力却没能建立起能够迫使国家重新协定其权威的社团结构。
  ——卜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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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部分 空间
  第一章  乡治的空间组织
  明代的国家行政,在组织上呈金字塔形向下延伸。处于顶点的是皇帝,而基础则为千家万户。衔接于其问的中间层次.则是国家。在这一中间层,地方官被任命来为国家管理地方事务。民户与县之间的关系,并非直接,因为明初国家曾经在这两个层次间精心设计了一套复杂的行政结构。这一结构以旧制为基础,但同时混合了从明代开始运用的新元素,从而包含着四项区分明晰但又相互关联的制度。第一项制度,就是将每个县的地域空间细分乡、都、图不同等级;第二项制度,则是将民户整合至里甲之中并划分社区,以保证人口与赋役;第三项制度就是保甲制度,要求邻里间互相监视。在一些地区,还有第四项制度,即乡约制度。这些制度所细分出来的层级彼此平行叠压,但每一系列的界线可能与另一系列的界线重合。这种重合,协助将这些单位整合成一个具有活力的、完整的民政结构,并在经过一些调整后,一直延续至20世纪。直至今天,那些昔日的界线也并没有完全消失。这些乡治制度,共同构筑了一个逐级管辖的金字塔。它一方面像一个漏斗似的向中央传输资源,另一方面保护并监视着平民百姓。因此,这些乡治体系的存在,不但使地方行政管理成为可能,而且赋予了明代国家前代无可比拟的强力干预手段与效率。所以,保持乡治体系的有序运作,通常被视作优秀的政绩的要素,而这还不仅仅是因为乡治体系为赋税提供了一个空间模板。
  早期地方行政研究的逻辑,一直是将国家规定的区域划定与村落社会的“实际”界线区别开来,用“人为的”社区来对应“自然”的社区,用“行政村”来对应“实际存在的、历史的、社会的村落”。研究者们很直觉地诉诸于这样一种概念,即“国家与社会之间是紧张的”,并因此而将“人为的/行政的”与“自然的/社会的”对立起来,结果掩盖了国家、社会间的互动关系。实际上,行政组织对于地方社区的形成是有其一定影响的,而且这种影响可以追溯到几千年以前。一方面,国家通常能够成功地在地方社区上打上烙印,因而,要找到一个从来没有以任何方式卷入官僚等级体系或者曾贴上过官方要求使用的某些名字的、“自然的”农业社区,无疑是非常艰难的。另一方面,社会对国家的影响也是一样。社会实体始终向上施压,进而影响国家体系乃至演变成为国家体系。例如,元朝的“社”,到明朝时便被视作为一个行政单位,而明朝的“村”到清朝也成为官方使用的单位。当然,国家在构筑其行政体系的时候,通常也会注意不对现状做太大的改变。即使到最低的村落一级,重新划定新的地理界线也是一种危险的变动。孔飞力(Philip Kuhn)在谈论清朝时注意到,正是行政体系、单位及界线的累积惯性,导致“十进位制层级与村落、村落联盟、宗族、市场圈等社会自然区分间紧密而持续的互动”。社会群体塑造自身的同时,即使不是更强,至少也是用几乎相近的力度在塑造行政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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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图表目录
致谢
导言:南昌墓地案001
第一部分 空间
第一章 乡治的空间组织025
第二章 叶春及的方志图067

第二部分 田野
第三章 江南圩田及其税收093
第四章 北直隶的水稻种植119

第三部分 书籍
第五章 明中期的藏书楼建设149
第六章 国家检查与书籍贸易176

第四部分 寺庙
第七章 在公共权威边缘:明代国家与佛教207
第八章 国家体制中的佛教:北直隶的寺院记载236
结论:明史研究中的“国家”270
参考文献284
索引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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