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选精法”这种弊病,许多学者力求使用更多的证据,以便对历史现象进行更全面的分析。而这里所说的“集粹法”,就是一种常用来替代“选精法”的研究方法。
所谓“集粹法”,就是在对发生于一个较长的时期或/和一个较大的地区中的重大历史现象进行研究时,将与此现象有关的各种史料尽量搜寻出来,加以取舍,从中挑选出若干最重要(或最典型、最有代表性)者,集中到一起,合成一个全面性的证据,然后以此为根据,勾画出这个重大历史现象的全貌。
在宋代江南农业经济史研究中,“集粹法”在亩产量研究中运用最为普遍。典型的做法是:从大量的亩产量记录中,选出几个具有代表性者,由此而推导出关于该地区平均亩产量的一般性结论。例如闵宗殿对宋代太湖地区的亩产量记载进行了筛选,摒弃了最高和最低的极端例子,从比较“中间”的记录中挑选出了范仲淹、方回、陈傅良、高斯德以及王炎等人对江南水稻亩产量的估计(这些估计都在2-3石之间),以此作为依据,得出宋代江南太湖地区亩产米2.5石的结论。闵氏之所以挑选这几个例子,当然是由于他认为它们是较好的证据。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他所用的就是“集粹法”。
在农业技术研究中运用“集粹法”的典型例子,可见于梁庚尧对南宋稻作技术的研究。梁氏将周藤吉之、天野元之助、赵雅书、陈良佐等所指出的南宋农业技术各方面的进步作了综合总结,认为在南宋“江、浙、闽、蜀等人口稠密地区”的稻作技术,大致包括以下内容:(1)整地除用犁外,又使用耙、耖多次打、压田土;(2)经过浸种、催芽、育苗等过程,然后才移植秧苗于田问;(3)致力于肥料的搜集和处理,重视施肥;(4)增加除草的次数;(5)中期排水,然后再车水人田;(6)重视灌溉,如水车的使用、灌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等。梁氏所列出的这些技术,确实代表了宋代(特别是南宋)中国南方水稻栽培技术中最优秀者,由这些进步所构成的总体图像,自然是“精耕稻作技术已达于纯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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