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影银幕形象是电影艺术形象的存在形式
“看电影”这是最通俗的用语,它是指观众从银幕上出现的影像中看到电影(也包括听到声音)。这是电影技术、艺术造型表现手段摄录的结果。电影银幕形象具有可视可闻的性质,并且是在时空中进行运动的具体形象。银幕形象是传输电影艺术信息的媒介,是电影艺术形象的载体,是电影艺术表情达意的语言;观众也是通过对银幕形象的观照,受到艺术感染,得到美感满足的。所有电影专业活动的最终结果,就是为着创造一个完美的视听银幕形象。文学剧本、导演分镜头剧本及其他创作人员的构思、阐述、设计等,可能也都以文字或图画形式成为独立的客观存在,但皆非电影。文学剧本是电影文学。其他则只是创作电影银幕形象前的总体或局部创作意图、想象和设计的记载和备忘录。这些多不与观众见面。作为电影与观众见面的只是银幕形象。电影艺术反映现实、表现生活、塑造人物、展示环境、抒发情感、体现艺术家审美意识等都必须而且只能通过银幕形象。所以电影艺术是银幕形象艺术。如果说,文学艺术形象存在形式是语言文学描述的艺术形象,因此,文学是语言艺术,简称文学;绘画、雕塑艺术形象是以色彩描绘、石木雕琢而塑造出可视的艺术形象为其存在形式,故称它为造型艺术;音乐艺术形象的存在形式是声音、节奏和旋律,其可闻性能激起人的情感反应和联想,它被称为音乐艺术;戏剧艺术形象存在形象是舞台演出,故称其为演出艺术或舞台艺术,那么,电影艺术形象的存在形式是银幕形象,综合进电影艺术中的其他艺术形式都失去了本来的性质,它们都是为着创造银幕形象而存在、而产生价值,故电影艺术就是银幕形象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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