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八十年的积累与发展,中国高等音乐教育中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严密、完备的体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在前述第二类教学中体现得尤为显著——这与各大音乐学院作曲系都把作为本科教育专业基础课的“四大件”的教学,看作安身立命之本而给予高度重视密切相关。但是,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我们的作曲技术理论教学,在前述三类教学活动中——无论是作为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还是共同课——都还存在着这样那样需要改进与完善的地方,特别是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从教学目的到教学大纲到教材建设到教学方式到考试方式等等方面,都有值得认真思量并需要努力改进的地方。
我们目前的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教学,粗略地说,就是前述第二类教学在“课程设置”、“内容范围”以及“授课方式”等方面都有“简单”甚至有些“粗暴的简化”现象。就“课程设置”而言,国内各大音乐学院以及各师范大学、综合大学的音乐院系,作曲技术理论共同课绝大多数只开设《和声学》与《曲式学》,少数条件较好的院校会涉及《对位法》。这好像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等专业方向的学生就不需要《对位法》、《配器法》方面的知识,或者说《和声学》、《曲式学》的相关知识就是比《对位法》、《配器法》更重要的知识,是一个从不需要讨论的“约定俗成”!难道作为专业音乐工作者的他们就不需要面对同样甚至更加丰富多彩并在20世纪以来得到强劲复兴的复调音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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