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剧种的分类、内涵与界定 曲六乙
一、剧种艺术——戏剧品种多样化的重要标志
剧种艺术的概念,对于中国戏剧具有特殊的内涵。它是中国戏剧特别是戏曲基于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以及人文生态和语境的差异,走向品种多样化发展的产物。在中国戏剧发展史上,尤其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它是戏剧繁荣的重要标志之一。譬如,清朝中叶后期被称为“乱弹”的地方戏曲的崛起;又如,20世纪五六十年代新中国建立初期,包括少数民族戏剧在内的戏剧剧种,呈现出百花争艳的繁荣景象。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也就是新时期以来,脱胎于宗教祭祀仪式的傩戏系列的发掘和仪式戏剧概念的使用,逐渐得到戏剧史论界的普遍认知。它从戏剧发展的角度,扩展了剧种艺术的范畴,也丰富了中国戏剧史的内容。令人惊喜的是,在新世纪之初,包括各种傩戏在内的许多少数民族仪式戏剧,仍然顽强地存活着。从现代戏剧艺术的角度审视,它们一般都不具有完美和谐与高度综合的戏剧艺术形态品格,而是一种简陋的,甚至是稚拙的初级戏剧形态。它们一般都不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另一方面,它们却有一种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文化审美内涵,这就是民族的、民俗的、宗教的三种审美心态相融合而生发出奇异的艺术魅力,并成为同本民族广大群众文娱生活紧密联系的精神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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