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了某种发明,发明者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公开发表,把发明给予全世界;保密;申请专利。
获得的专利是发明者和国家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通过这种方式,发明者有一定时期的垄断权,在这个时期过后他要把该发明的全部内容公布于众。
极特殊情况下专利的寿命可以延长,改变了正常的专利期限。
最长的延期应该是乔治·瓦伦西,他1939年申请的彩色电视机接收器电路专利一直延伸到1971年,因为在申请专利的大部分时间里没有彩色电视机,也就没有对该发明的奖励。
因为专利期限期满后,该专利就可以永远公开,所以专利局的图书馆里积压了上百万个创意以供使用;如果某种专利过了50年,就可以再次申请专利。确实,专利专家常常说一些发明者剽窃了过时的专利,因为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公布一个念头,会使得相关的其他专利无效,从其他人留下的足迹获得创意总是安全的。很多现代科技进步就基于这个法律安全性的设定。
对专利和发明接触很近的人都会知道大部分的“新”创意实际上是很陈旧的。正是通过必要性和贡献对商业实践进行的限制创造了新闻和收入。磁带录音理论最开始的专利可以追溯到1886年。电视的很多初始创意可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甚至大众汽车的后置发动机轿车,1904年就有个专利:马在后面推着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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