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是野蛮有力的,制服它的办法就是要抓住牛角(to take the horns)。在西班牙斗牛(buffighting)比赛中,斗牛士(matador)用斗篷挑逗牛,然后镖手(banderillero)出场,把镖(dart)扎进牛的颈部和肩胛骨之间;然后,斗牛士继续在牛面前舞动斗篷,伺机抓住牛角把它摔倒在地(wrestle it to theground);最后,斗牛士用剑刺死近乎疯狂的牛,人群就会欢呼叫好,称斗牛士为英雄。如果斗牛士被牛拱死或踢死,人群就会扼腕唏嘘。对于这种情况牛肯定不服气:为什么牛被人杀死了,就是一个完美故事;而人被牛顶死,就是一场悲惨事故?
美国也有一种类似斗牛的游戏。美国南部早期的牛仔(cowboys)很喜欢与牛角力,他们抓住牛角,奋力将牛头扭向地面,人们称之为bulldogging。因此,to take the bull by the horns(抓住牛角)表示“不畏艰险,勇敢地对付困难(to meet a problem hea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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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中的这种“动物”现象,是人类漫长的生活与劳动实践的结晶。从前,我们距离大自然和其他生物并没有那么远;不像现在这样,只被人为的科技与机械包围着,唯一亲近的动物就是变种宠物狗。其实,这种语言现象在西方同样存在,动物在英语中也须臾不可或缺,像dark horse,hot dog,curiosity kills a cat,one bird in the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等等,这些说法都属于日常用语啦。
于是就有了这本《这样的猫和那样的狗——妙趣横生的英语动物习语》(升级版)。孔老夫子曾经说,读《诗经》可以兴、观、群、怨,多识草木鸟兽之名。借用到这里,本书起码也能让你“多识草木鸟兽之名”;或者让你想起早已被自己忽视的那个大自然,想起我们人类比起动物来,其实并没有那么高高在上;或者,让你多了解一些英语“动物”习语,激发出对英语的兴趣,都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