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关于“方-普”语法现象
本书的研究对象既包括现代汉语方言语法现象,也包括现代汉语普通话语法现象,合在一起统称“方一普”语法现象。其中方言语法现象主要是指本书作者的母方言河南陕县方言,也涉及其他方言。普通话与方言相对。方言语法现象是局部地区使用的说法,普通话语法现象是全民族乃至全国东西南北中都接受的说法。“方一普”语法现象既可以相对分开研究,可以立足于方言语法现象,也可以立足于普通话语法现象;也可以合起来研究,就是把方言和普通话看作一个整体来研究。
方言和普通话一样,具有完整的语法系统。方言是语言的地域变体,因而各种方言之间、方言与普通话之间就既有共同的部分,也有各自的特色。汉语方言语法研究是汉语语法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话语法研究的重要补充。作为汉语语法共时的本体研究,方言语法研究重在反映方言特色,揭示特色现象的语言规律。所谓的方言特色是同普通话相比而言的,是不同于普通话的语言特色。因此,方言语法研究的现象要以普通话为参照点通过比较来选择。本书研究的方言语法现象主要是河南陕县方言里的语法现象,是陕县方言相对于普通话的特色语法现象。
陕县位于河南省西部河南、山西、陕西三省交界地带,隶属于三门峡市。西边与灵宝市为邻,过了灵宝就到了陕西省,西北隔黄河与山西平陆相望。河南西部的灵宝、陕县和三门峡方言,按照1987年出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澳大利亚人文科学院合作编制的《中国语言地图集》,属于中原官话汾河片解州小片。本书作者的家乡在陕县县西的原店镇,本文研究的陕县方言语料取自原店镇话。下面简要介绍陕县(原店镇)方言的语音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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