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公司公文基础知识
第一章 公司公文概述
一、公文概述
据《易?系辞》载:“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目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央。”这说明,公文是随着文字的产生、阶级和国家的出现,为适应管理工作之需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有着鲜明的政治性。从其诞生之日起,就是为了适应需要、配合公务活动而存在的,具有直接的实用性。《尚书?序》曾云:“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迄今所知,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是我国最早的公文形式。
“公文”一词,最早出现于《后汉书?刘陶传》中:“但更相告语,莫肯公文。”直至三国时期,公文开始成为通称。公文一词的定义最早见于1916年7月29日北洋政府所公布的《新公文程式》中第一条:“凡处理公事之文件日公文。”
公文是以白话文为原则,叙述、说明、议论三种表达方式兼用的特殊应用文体。首先,公文须具有应用文的属性,即直接应用性、全面真实性、结构规范性。其次,公文要求使用现代书面语言表达。追求准确鲜明、质朴平实、精练顺达,反对含糊暖昧、繁冗堆砌,重内在美,以消极修辞为主,重在选词炼句,慎用修辞格。由于行文目的不同,叙述、说明、议论在不同的文种中,使用起来各有侧重。
二、公司公文特点
公司公文,是公司在内外活动中为实施管理、促进发展而制作的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文件。其在公司中使用得极为普遍,是公司各项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和载体。政治性和实用性,仍是其一贯有之的明显特征,以促进公司各方面工作顺利开展为其基本宗旨,直接反映公司整体的政治意向和根本利益;此外,在格式上和公文办理的程序上,其还具有公司领导所赋予的权威、统一的固定格式和规范,公司人员必须遵守。公文极具实用性,具体到公司里而言,公文一般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向员工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和员工任职期间的有关准则,同时阐述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可享受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员工在任职期间因需 处理公司事务而常接触和使用的文种。
三、公司公文功能
在公司的各项运营工作中,公文逾越时空限制,有效传递公务活动所需信息,是公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司公文是公司发布各项行政法规、方针政策和指令的基本载体,在公务活动中发挥领导、指导作用,在行政管理与维护工作秩序方面发挥着宣传、教育和规范作用。
第二,公司公文是公司各部门之间下情上达等纵横沟通的基本纽带,有利于问题的及时处理;同时比其他信息沟通形式具有更强的准确性、权威性,为公司决策层提供更为有效的依据。
第三,公司公文是公司众多内外活动的真实记录。其记载了活动的状态、过程以及影响等内容,弘扬了公司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和巩固了公司的良性社会影响。
四、公司公文种类及结构
依据不同的标准,公文通常可有不同的分类。根据公文形成和使用范围,可分为通用公文与专用公文;根据文件内容所涉及的国家机密程度,可分为对外公开文件、限国内公开文件、内部使用文件、秘密文件、机密文件和绝密文件;根据行文方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依据对处理时限的要求,可分为平件、急件和特急件;根据文件来源,可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在本书里,公司常用公文主要以内容性质为标准进行划分,具体分为常用规章制度、常用商用文书、常用行政文书、常用事务性文书、常用诉讼文书以及常用广告文书六大版块,在后文里将会展开具体论述。
公文结构,即公文的组织构造,其具有规范性和相对确定性。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该部分,为一切公文所必备。其他组成部分(如主题词),可视具体情况决定取舍。
(一)标题
与其他公文相区别的名称,概括揭示受文者关注的内容,为查找、利用与管理公文提供检索标识。
(二)正文
公文主体部分,系统表达受文者获得明确认识所需的信息。
(三)作者
制发公文并对其负全责之机关的全称或规范简称,表明公文的责任者和法定权威性,间接表明公文的空间效力范围。
(四)日期
公文形成的具体时间,通常以领导者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特殊情况下以会议通过的时间、印发时间、批准时间作为公文形成时间。除在正文中明确规定生效执行日期外,公文的形成日期,即为公文时间效力范围的起点。因此,其具有表明公文有效性的作用。
(五)印章或签署
印章实际上是指作为机关权力象征的印信在公文上留下的印记;签署是指签发公文的领导人亲笔在正式发出的公文上所签署的姓名。两者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志。
其他组织部分有:主题词、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附件及其标记、抄送机关、注释、印发说明等。主题词,用以揭示公文基本内容并经过规范化处理的名词术语,与标题等相配合进一步简要而准确地揭示公文内容,为主题检索法的运用提供检索标识,为以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手段处理与管理公文和档案奠定基础;文头,又称版头,是用于强调公文责任归属和权威性的标记,一般由作者全称或规范简称后加“文件”二字构成;发文字号是由作者对其所制发的公文依次编排的顺序代码;签发人,代表公司或部门核准并签发文稿的领导人姓名;保密等级是公文涉密程度标志;紧急程度是表明公文送达和办理时间要求的标志;主送机关是对所收受公文负实际办理、答复责任之机关的全称、规范简称或统称;附件是指附属于公文正件的其他材料,如无专门说明,其他效用与正件相同,在公文正件上要作出附件标记,即注明附件标题、份数、件数等;抄送机关是对所收受公文一般无需承担直接办理、答复责任,而只需了解公文内容的机关的全称、规范简称或统称;注释是对正文中有关名词术语及有关事项的注解、说明;印发说明是对公文印刷发出情况的介绍。
五、公司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是组成公文各部分的文字符号在载体上排列的规定。主要是对载体的规格尺寸、载体区域划分、公文各组成部分的排列次序与编排式样、文字符号的形体及尺寸等予以规范。
目前公司通用公文的格式一般为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文纸分为图文区(用以书写、印刷文字、图形等符号)与白边区(不允许出现任何符号);上白边(天头)和左白边(订口)应分别宽于下白边(地脚)和右白边(翻口);所有文字符号从上到下,自左而右依次横写横排(少数民族文字可按其习惯书写、排版);正文的行长应与图文区宽度相等(即通栏排);左侧装订。
在公文撰写和印制过程中,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以及发文字号、标题、印章或签署等各个组成部分的标注编排均需遵循公司的规范性要求。
第二章 公司公文稿本和特征
公文稿本指公文的文稿、文本。在公文的形成过程中,有多种文稿、文本产生,它们的内容、外观形式,特别是在效用方面有很大不同。
(一)草稿
供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审批用的原始的非正式文稿,内容未正式确定,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其外观特点是没有生效标志(签发、用印等);标题下方或右侧常见“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案”、“初稿”等稿本标记。
(二)定稿
内容已确定,已履行法定生效程序的最后完成稿,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定稿一经确立,如不经法定责任者的认可,任何人不得再对其予以修改,否则无效。其外形特征是有法定的生效标志,有的还标明“定稿”、“最后完成稿”等稿本标记。
(三)正本
根据定稿制作供主送机关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其内容须是对定稿的完整再现,外形特征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志,在一些特殊公文上还标有“正本”字样的标记。
(四)试行本
试行本是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试验推行本,在规定的试验推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其外形特征主要是在公文标题中加注稿本标记,一般是在文种后用括号注明“试行”字样。
(五)暂行本
规范性公文正本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暂时推行本,在规定暂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其外形特征是在公文标题的文种前加注“暂行”字样。
(六)副本
再现公文正本内容及全部或部分外形特征的公文复制本或正本复份。副本,作为正本复份,与正本在外形上基本没有区别,只在送达对象和使用目的上与正本有所不同,正本送达主送机关,供对方直接办理,副本抄送机关了解内容或本机关留存备查、归档等,在效用方面均具备正式公文的效用。但其因不能再现公文的全部特征,公文的真实性无切实保障,因此不具备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只能供参考、备查。此类文本常需加注“副本”字样。
(七)修订本
规范性公文正本的另外一种特殊形式,是已发布生效的公文,经实践检验重新予以修正补充后再发布的文本。自修订本生效之日起,原文本即行废止。修订本的外形特征除与其他正本相同外,需作出稿本标记,可在标题结尾处标作“(修订本)”,也可在标题下作题注,在圆括号内注明“某年某月修订”。
(八)不同文字稿本
同一公文在形成过程中需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撰写和制作时,会形成不同文字的文稿或文本。在公司,以汉语和其他文字(含少数民族文字)撰制的同一公文不同文字的文稿、文本的效力完全相同。在涉外场合,公文中应对不同国家和民族文字撰制,以及它们是否具有同等效力作出明确的规定,并应指明在理解上产生纠纷时以何种文字的文本为准。
第三章 公司公文写作要则
总体而言,公司公文写作应遵循以下几点基本要求:合法、求实、合体、严谨、规范。公文内容与形式必须符合上至国家、下至公司内部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性;求实,即要实事求是、讲究实效;合体,即公文主题明确、结构完整、格式规范。严谨,即要求公文结构须严密有序,避免产生歧义;规范,即要求公文格式、语言表达、符号使用都应符合有关规定,运用规范的现代书面语言,排斥使用口语词、方言词、土俗俚语及生造语词等,符合语法规则和逻辑,句子含义完整确切,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便于受文者全回理解和准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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