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辨字篇
说“安”道“按”
安、按是常用字。因为音近形似,有人写“安”时常加个提手旁,如把“安排”写成“按排”,“安装”写成“按装”。尤其是在建筑工地上,“某某按装队”的招牌或“某某公司承担按装任务”的告示随处可见。
“安”是个会意字,上面的宝盖头是房子,下面加个“女”字,义为女人人室即安。显而易见,这个“安”字是形容性的,按其本义构成的词有安全、安宁、安适、安静、安稳等等。这可能跟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初民必须在山野草莽之中与野兽搏斗有关。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不安的因素,只有在房子里才有一点安全感。“安”也可作为动词,构成的词有安装、安置、安排、安顿等等。动词“安”和形容词“安”隐隐有某种因果关系:以动词“安”为手段,以形容词“安”为目的。即通过安装、安置、安排、安顿,使杂乱的器物、纷繁的人事达到安全、安宁、安适、安稳的结果。
有提手旁的“按”也可用作动词,但和“安”的意义完全不同。例如“帮我按一下电灯”,是指帮我打开或熄灭电灯,如果“按”改为“安”,则成了帮我安装电灯了。许慎《说文解字》:“按,下也,从手,安声。”段玉裁特意指明这个“下”字是“以手抑之使下也”,即用手往下揿。鲁迅小说《药》中写华老栓不放心身上的钱:“抖抖的装入衣袋,又在外面按了两下”。中医有所谓“三叩九按法”,用三个手指为病人搭脉——这里的“按”都是“以手抑之”。成语按兵不动、按强扶弱中的“按”,义为停止、压迫,也是从“以手抑之”引申出来的。按部就班、按迹循踪、按图索骥中的“按”,作“依照”解,是进一步引申的结果。而“安”呢,则要按一定的设计要求,用一定的技术手段来进行施工、操作,不是用手“按”一下就能解决问题的。所以,“安装队”不能写成“按装队”。(李坚)
搏、抟(搏)辨
搏,音bo,义为竭力厮拼,如搏斗、搏击、肉搏战。中国第一个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有一句名言:“人生能有几回搏!”抟,音tuan,繁体字写作“搏”,义为捏聚成团状,如神话传说中的女娲“抟土为人”。搏、抟就字形来说,判然有别;但抟的繁体字搏与搏却极其相似,在抄录古籍时,稍一不慎,便会出错。
手头便存有一例。某作家继介绍所谓气功大师之后,又写了一部据说是“充满智慧”的关于道家的小说。其中有一章,历数在武当山修炼的道家人物,从周朝的尹喜,直到明朝的张三丰,开列了一长串名单。但五代的陈抟,被误写成了“陈搏”。其实这一差错并不自这位作家始,出版物中时有所见。陈抟,字图南,自号扶摇子。据《宋史·隐逸传》记载,他在武当山“服气辟谷历二十多年”,后又到华山,“每寝处多百余日不起”。
搏、搏都是形声字。形符相同,声符也几乎相同,而且有时字义也容易混淆。这是导致写错、印错的主要原因。<庄子·逍遥游》:“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搏(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是“搏”还是“抟”便有点纠缠不清。钟泰《庄子发微》说:“抟之为言专也……‘抟’有作‘搏’者,则传写之讹。”蔡尚思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化名著选读》却特地注明:“以搏为是。”大鹏搏击旋风,扶摇直上,该是何等壮观!这又一次提醒我们:辨识搏、抟(搏)可得小心一点!(邱天)“簿”“薄”辨析
曾在某报法制版上,看到某人决心要“对薄公堂,讨个说法”云云,不禁愕然。“对薄”当改为“对簿”才行。
“簿”字从竹,溥(音pu)声,是个形声字,本义指书写记事的簿册。之所以从竹,是因为上古时没有纸,竹子经过刮削烘制后便成为当时的“纸”。由于竹子易于腐烂,现在我们所发现的商周时代的文字,都是刻在龟甲兽骨或铸在青铜器上的,但可以断言,竹简作为文字的承载质料,其历史绝不会晚于甲骨与青铜。孔子读《易》,“韦编三绝”,说的便是竹简因为翻动次数太多,以至牛皮绳都被磨断了好几次。《尚书》中也讲“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而以“汗青”指代史书,以“杀青”表示文章完工等等,也都与古代制作竹简的工艺有关。
官府的文件是簿册所记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簿”也常专指文状。掌管簿书的官吏便称之为簿曹、主簿。在古代狱讼制度中,“簿”是少不了的。告状要有状子,审讯要有记录,判决还要有判决书,所有这些都见之于“簿”。所谓“对簿公堂”,便是把原告、被告的材料放在一起,由或明白或糊涂的法官老爷审问一番再判出是非曲直的过程,用通俗的话说,便是“打官司”。
“薄”字从艹(草),溥声,音bo,本义是林木密集的地方。后来这个本义逐渐不用,而“不厚”“少”等后起义更为流行。然而不管“薄”用本义还是用后起义,“对薄公堂”都是说不通的。(韩华梅)
说“查”道“察”
“查”本来的写法是“桓”,后来字形发生变异,左面的“木”移到了上面,“且”也讹变为“旦”,于是便出现了现在的“查”。
“柤”,或者说“查”,其义符是“木”,本义是树木被砍剩的残桩。根据木桩的用途,后来又引申出新的义项。比如,木桩绑在一起,可用作水上航行的器具,所以“查”可以指木筏,《字汇》关于“查”的释义便是:“浮木也。”木桩排列在一起,便成了阻拦通行的关卡,所以“查”又可以指栅栏。“查”在现代汉语中的主要意义,也许便和栅栏有关。
栅栏是人为设置的,南来北往的行旅客商,到了栅栏面前,都要停步接受检查。出示通行证啊,打开携带的包裹啊,甚至还要贴身搜检啊……这一切做法用一个字来概括,这个字便是:查。
相比之下,“察”的历史要单纯一点。上面是个宝盖头,下面是个祭祀的“祭”字。从字形上看,是在大厅里举行祭祀活动,由此生发出审视的意思。在古人的心目中,祭祀可是一件重要的事,每一个环节都要认真检查,所以《说文》对“察”的释义是:“覆审也。”就是要翻来覆去地看,把细枝末节都看清楚。这就正如贾谊在《新书·道术》中所说:“纤微皆审谓之察。”
通过以上简单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出“查”和“察”有以下几点细微的区别:
第一,“查”是一个过程,“察”是一种状态。审查干部,审查项目,都要立案、立项,有一整套的程序。开会审查提案,审查计划,必须列人会议议程,经过提议、讨论、表决等各个环节才行。即使审查一部书稿,也要从头到尾审读,并且写出审稿意见。而“察”可能是“查”的一个环节,但它本身只是一种状态,一种认真审视的状态。“察言观色”为什么不能写成“查言观色”呢?就因为这则成语说的是高度关注对方的言谈和脸色,并没有采取其他行动。
第二,“查”是深度介入,“察”则保持一定的距离。“查”不仅要用眼睛看,用嘴巴问,还要有一系列的核查措施。比如公安部门的“侦查”,为了确定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除了调阅案宗,查看证据,还可能采用强制性的法律手段,搜查犯罪地点,抄查犯罪材料。这体现了“查”的特点。如果不是“侦查”而是“侦察”呢,这是出于军事需要进行的侦探活动,它的主要方法是看,看兵力布置,看武器装备,看地形地貌。在侦察的过程中,一般并不和敌人直接接触,有时还要通过化装,以避免引起敌人的注意。这同样体现了“察”的特点。
第三,“查”往往是依据标准进行,“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标准既可能是正式颁布的,也可能是不成文的。比如老师考查学生,是以教学大纲的要求,来检查学生的学习成绩;领导部门考查干部,是以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来考核干部的实际表现。“察”则恰恰不能带有条条框框,无论是地区考察、资源考察、生态考察,还是社区考察、民俗考察、环境考察,注重的都是“田野调查”,是直接发现,而不是主观臆测。(林山)
“磁”“瓷”同用考
中国历史悠久,文字源远流长,每个字的形成都有一定的含义和缘由。然而,历代对“磁”与“瓷”的使用,就有同用和不同用的现象,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疑难。汉朝许慎《说文解字》一书释日:“磁,石名,可以引针。”又日:“瓷,瓦器也。”这说明了在我国汉朝时期,就将“磁”与“瓷”二字看成了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表示两种不同的物质。可是到了唐朝,就出现了“磁”“瓷”混用的现象。如《新唐书·地理志五》载“邢州巨鹿郡土贡:丝布、磁器、刀……”,“越州会稽郡土贡:瓷器,纸,笔……”。在同一书内,指同一种物质,前者用“磁”,后者用“瓷”,不知为何缘故。有人解释说:邢州巨鹿郡土贡“磁器”,当指磁州窑所产。这种解释未免牵强。邢州巨鹿郡土贡“磁器”,应是邢州窑制品,若说成是磁州窑就没有道理了。因为唐朝时邢州巨鹿郡和磁州不在一个行政辖区之内,邢州巨鹿郡辖七县,即龙岗、沙河、南和、巨鹿、平乡、内邱、尧山。这时磁州(已更名惠州)辖四县,即滏阳、邯郸、武安、昭义,土贡“纱、磁石”。显然,说巨鹿郡土贡“磁器”是磁州窑产品就不对了,不仅因为两地相距较远,不在一个辖区之内,就连磁州的贡品都是纱、磁石,怎能说邢州巨鹿郡土贡“磁器”是磁州窑所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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