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谨慎,只由我一半。倘手与身乖。手与心离,法与势碍。未闻能胜者也。书日:慎厥初,唯厥终。
第四篇 合战
合战之道贵乎于谨严,彼高来,我低取;彼左来,我右取。此国(点校:“国”应为“固”)剑家之常法。然而,高不离腕,低不离指。忽近须要忽远,过高切防过低。彼左我右,身手须离刃远:彼高我低,前彼(点校:“彼”应为“后”)须要脚活。势怪切勿轻近,刃交急走为高。步履未进。先谋其生,身手有法。勿乘其危,故善法者无势,善势者无战,善战者无败,善败者无乱,生气相接。首尾相应,即是知法,敢保全胜。古人云:“惴惴小心,如无临于谷。”此之谓也。
第五篇 虚实法
夫剑法,门多则心分,心分则难窥。故出手勿逼。逼则彼虚而我实,虚则难攻,实则易破。临时变通,慎勿执一。传日:“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又日:“执中无权,犹执一也。”
第六篇 自知
夫智者,见于未萌:愚者。昧于成事。故知已之害,而图彼之利者胜。知可以战,可以不战者胜。知众寡之用者胜,以虐待不虐者胜,以逸待劳者胜,不战而屈人者胜。老子日:“自知者明。”
第七篇 审势
凡剑术必有法,有法必有势。势也者。手脚活动便宜之方法。但剑术之传由来已久,各门种种不类,皆有智巧愚拙,唯有势法可变。大抵善剑者,剑生手,手生身,身生步,步生势,势生法。进步即是退步。退步即是进步。进法即是退法,退法亦是进法。身轻勿认势夯,神活勿认不情。刀法克我,勿认敌人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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