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儿童歌曲应与发生在周围的事物相符合,如在下雪时唱下雪歌。又一种事物本为儿童们所熟悉,但不同时发生在全体儿童之间,则可用故事或图画等唤起这种回忆,以引起兴趣。一首适宜的歌曲,一经教师得体的示范,用不到怎样解释歌词,儿童便能领悟,发生兴趣(所以歌词措辞程度,应比语文课稍浅,见第一章第十一节)。又当教师继续范唱数次后,儿童常不禁要加入歌唱。这表示已有学习的愿望,不可打断其兴致而不让他唱。可让他唱容易的句子或重复的句子(第二章第三节),教师则唱难唱的部分,让他聆听。
所谓养成唱歌上所需要的技能,是指广义的技能而言,非指某种专门技能的磨炼。为要获得识谱的技能,使儿童做枯燥的视唱练习,为要获得美妙的歌喉,使儿童做单纯的发声练习,这在一般学校实不相宜。呆板而乏味的技术练习,与乐理的名词背诵一样,都会使儿童失掉学习的兴趣,不是正确的教学法。我并不是说,技术练习皆为无用,但在一般学校,应“寓练习于歌曲之中”。各种技能的基本练习,只用在专业学校或特殊的儿童;一般儿童的音乐技能的养成,多赖平时的歌曲与其他音;乐活动(见第七章)。儿童音乐专家认为:“教师施行各种音乐活动(如听唱、视唱、理论、故事……)时.教师不仅志在造就熟练的演唱者,他应以使个个儿童喜爱并能欣赏佳良音乐为立脚点,而计划他的工作”。这是至理名言。
儿童能以唱歌表现自我(这比从唱歌得到快乐更深入一层),首先要选择适当的教材,儿童能够完全理解所唱的歌曲所表现的是“自己的事情”。如第一章唱歌教材举例第10首《拉锯》,表现的是“我”在拉锯,并表现自己对劳动的喜爱。又如第13首《打雷》,表现的是“我”置身于大自然。感受自然及对大自然的爱。再如教材举例第22首《牛》,表现的是“我”看到四季劳作的牛,并对牛的同情。通过歌唱表达自己的情感,进行情感的交流,这是音乐的基本功能。儿童用歌唱形式来表达、交流自己的情感,以满足儿童自身的本能的需求。表现儿童自己的感情与教训儿童应该怎样,是大相径庭的两回事。
儿童理解所唱的歌,还需要纯熟的唱歌技巧,才能将自己感情投入歌中,细腻地表现那首歌,表现出自己对那首歌所起的深切的同感。因此,达到“熟练技术”是为了更好地“表现自我”,否则技术就“英雄无用武之地”,或者成了“为技术而技术”。第二节唱歌教学的步骤儿童初学唱歌,常出现多种错误:音的高度不准(即音准不合),拍子不对,发音亦不佳。应当先从何处下手呢?这是音乐教师经常关注的问题。有的儿童音乐教育专家认为应按这样的步骤:
发声-拍子-音准-歌词-表情
儿童注意力单纯,对于陌生的东西,只能注意到某一个方面,所以在音乐学习上,只能采取渐加的方式。儿童开始唱歌,先注意其发声,发声是唱歌的基础,儿童应发柔和的头声。这个问题较为复杂,本书第四章已有讲述。其次注意拍子。全班儿童唱歌,要彼此一致进行,中间唱错或漏唱少数音,或音高略有不准,均可暂时不予理会,只是不让他们在中途停顿,听唱视唱都是如此。拍子好像屋子的栋梁,不能歪斜。发声对了,拍子合了,才讲究音准。再次是注意歌词方面,如读音的正确,吐字的清楚,句读的正确。最后才讲全歌的表情。儿童只能顾到一件事时,就教他先求发声的佳良。如能顾到两件事,就教他在发声佳良的同时拍子准确。如能顾到三件事,就再求音准。读者或许要怀疑,儿童未能唱出准确的音,如何能继续唱下去呢?这时指谱歌唱与乐谱清楚(拍单位写法),可以帮助他继续唱下去而不致停住。同时这种习惯亦能迅速养成。而这种习惯的养成,于视唱大有好处。
表情便是歌曲某处宜强,某处宜弱,某处宜稍快,某处宜稍慢,某处激动,某处沉静等等。儿童在掌握了相当纯熟的唱歌技能的同时,又完全懂得了歌词的意义,有了第二者的融合,才能谈到表情。唱歌而有表情,也就是达到“自我表现”(前节)的境地了。
有人认为,歌唱表情应该放在唱歌教学的首位,歌唱的情感要贯彻于音乐教学的全部过程,这当然是正确的。从教师的范唱开始,到歌曲学习的每个环节,都应该使儿童感受、表现音乐的感情,而不是先学习技能后表现情感。但是从学会一首歌曲的角度来说,还是要分步骤地解决发声、拍子、音准和歌词等方面的问题,方能带有感情地演唱歌曲。对歌曲的感情处理是在学习歌曲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进行的。第三节 教材的交错与渐离
我们教儿童唱歌,并非教会了第一首,才教第二首,第二首完全教会了,才教第三首。这不仅浪费时间,使儿童进度很慢,同时会使儿童感到单调。正确的教学法,应当新旧歌交错杂陈,即不等第一首歌完全唱会,第二首便开始;第一首未完全纯熟,第二首未完全唱全,第三首便开始。因此造成教材排列的“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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