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创新体系
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界定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涉及的范围非常宽泛,其界定既是一个科学问题,也是一个管理层面的问题。参考近年来多方面的相关研究,本报告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作如下界定: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指:国家为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科技问题而投资建设,在长期运行中,为相关科技界和社会相关方面共享利用的大型科学技术研究设施。它们是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界定规定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最基本的属性:具有重大的科学意义和国家需求;是一个长期运行的基础设施,而不是研究机构,也不是为一个研究项目建设的,短期使用的实验设施;是一个高度开放,共享利用的国家设施,而不是仅满足一个研究机构的需要。
这样的设施包括大型加速器、大型天文望远镜等整体性的装置;大陆构造、生态、环境等大空间尺度观测研究的分布式设施;像蛋白质研究设施和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评价研究设施等由大量独立设备系统集成的研究设施。对后一类设施的界定必须仔细加以把握,与一个研究机构的仪器设备加以区分。其基本特征是,科学目标重大;相当规模的研究界需要;规模大,不可能为每个研究群体配置,需作为国家设施管理,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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