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创新都是时代的产物。作为国家藏书分类和目录编制的分类法,其改造与创始即使在魏晋也是一件学术大事。正如西汉刘向、刘歆父子创立《七略》分类法一样,不是脱离时代背景、国家需要而偶然可以发生的,个人没有一定学术造诣、所负职责没有一定相关性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对于四部分类法创始者的考订,在史料不足、理解有差异的情况下,对创始者所处时代背景、创立动机、具体过程等史实作深入回溯,可能有助于这一问题的正确解决。而现有对四部分类法的理解与论证,很少作深入的史实背景考证,仅仅围绕上述7世纪唐初所修《隋书·经籍志》的一段记载来辩论和认定3世纪魏晋的四部分类法创始问题,自然不能令人满意。基于此,我们先来考察郑默编纂《中经》的有关史实背景。
郑默约生于东汉建安十八年(213年),卒于晋太康元年(280年),享年六十八岁,《晋书》有传。其高祖郑众是东汉著名经学家,官至大司农,人称郑司农,以别于宦官郑众。其父郑袤历仕魏晋,为晋武帝所信任,官拜仪同三司,爵封密陵侯。作为经学世家后人,郑默仕魏起家为秘书郎,时约在魏正始到嘉平年间(240—253年),景元四年(263年)伐蜀之役开始,郑默转为尚书考功郎,专典伐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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