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举改革开放伟大旗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驾护航<br> 北京市版权局(以下简称“市版权局”)成立于1991年,是我国《著作权法》颁布实施后首批成立的地方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版权局的直接指导下,市版权局始终秉承“站高位、议大政、办实事”的工作方针,不断完善著作权法规政策体系,优化版权产业发展环境,积极促进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权,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努力推动北京地区的版权保护工作和版权产业发展。<br>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发展环境<br> 1.研究出台版权保护政策,营造《著作权法》有效实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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