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的某些偏正词组在文字形式上不能直接标示出定语与中心词的复杂的逻辑结构时,定语的文字组合顺序的不同,会导致整个偏正词组的含义的不同。如姓名前面有组织名称和职务等复杂的定语时,不恰当的文字组合顺序往往会产生歧义。“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既可以理解为“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副委员长”,也可以理解为“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按照前一个理解,我国“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已经不存在了。显然,“原”字排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前面导致了歧义。无歧义的称谓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原副委员长”。遇到类似问题,正确的文字处理办法应是把“原”字排在组织名称后面和去除组织名称的职务之前。例如,不能称“原北京市副市长”、“原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部长”,应当称“北京市原副市长”、“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原部长”。
“圣地”与“胜地”
“圣地”和“胜地”,都是令人向往的地方,但两者不是同义词。圣地,有两层意思:1.宗教徒称与教主生平事迹有重大关系的地方。如基督教徒称耶路撒冷为圣地,伊斯兰教徒称麦加为圣地。2.指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作用的地方:如革命圣地。圣是最崇高的意思。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是“至高无上”的代名词。
胜地,指有名的、风景优美的地方,如旅游胜地夏威夷。其中“胜”具有优美的(景物、境界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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