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标志性举措
基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强大的先进文化支撑的认识,浙江省委、省政府以连续一系列战略部署,不断在创新中推进文化大省建设。
浙江文化大省建设战略的“雏形”见之于《浙江省文化发展规划(1996——2010年》,规划中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作用”的表述,显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文化建设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1999年12月,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新特点,审时度势,审议通过《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认为“经济大省必须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在全国省、区中率先正式提出了“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这是对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点题”。从此,浙江文化大省建设进入了自觉谋划的新时期。
纵观此后10年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破题”之作,省委、省政府在文化建设方面”就有近20个文件出台,其中有4个以省委、省政府文件部署的标志性重大举措:
其一是2000年12月省委在召开建设文化大省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的《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纲要勾画出今后20年浙江文化大省建设的基本框架和发展蓝图,明确了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等,阐述了浙江文化大省建设在全国文化建设总格局中的战略地位。
其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省政府于2001年5月出台的《关于建设文化大省若干文化经济政策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于2002年6月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切实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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