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保险是个人财富的守护神
我们的财富为什么会流失?
翻开报纸,打开电视,或进入各类新闻网站,充斥我们眼帘的新闻事件,除了重大政治、经济、外交活动和社会趣闻外,还有大量的有关不幸和灾祸事故的报道。仅以2008年为例,灾害或灾难性事件可以说是接连不断。2008年年初,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遭遇的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20个省、市、自治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人数为12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78亿亩,倒塌房屋48.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516.5亿元;4月28日凌晨,山东省胶济铁路发生旅客列车脱轨倾覆相撞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2人死亡、416人受伤;5月3日,热带风暴“纳尔吉斯”以192公里的时速袭击了缅甸,引发了3.5米的大规模潮浪,卷走和吞没了沿海和内陆低海拔地区一半的房子,短短3天的时间,死亡人数就高达22 500人,另有41000人失踪;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地震,最大烈度达11度,破坏特别严重的地区面积超过10万平方公里,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共计8.7万余人,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 451亿元……
的确,幸福和灾祸是一对孪生兄弟,人们在享受大自然恩赐和人类文明成果的同时,也不得不经受各种灾祸的考验。灾祸事故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化而引发的风险事件,包括洪水、风暴、地震、旱灾(森林火灾、热浪)、寒流(霜冻)、冰雹、海啸、其他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是指成因与人类活动有关的风险事件,包括重大火灾、爆炸、航空航天灾难、航运灾难、轨道灾难、矿难、建筑物(桥梁)倒塌、其他(包括恐怖主义活动)。由自然和人为所引致的灾祸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人们带来因死亡、伤残等造成的伤痛,而且会导致个人财富的快速流失。尤其是,一些自然灾害和人为灾祸往往导致一大片区域内的众多风险单位一同受损,从而形成人们常说的“巨灾”。巨灾事件给受灾地区和民众造成的影响更大,受灾人数众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巨大,给救灾工作和灾后重建带来了极大困难。一场巨灾过去,如果没有相应的损失补偿机制,受灾严重的灾民无异于经历了一场浩劫,房屋等所有财富和生活的物质基础都可能荡然无存,未来的生活只有靠政府和社会的救助权且度日。
灾祸事故的发生具有普遍性。根据世界著名保险杂志Sigma的统计,2006年,全世界共发生了136次自然灾害和213次人为事故,共夺去了31071人的生命,总损失超过480亿美元。另据我国官方统计,2007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约4亿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因灾死亡2 325人,直接经济损失2 363亿元;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506 376起,死亡101 480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27 209起,死亡81649人,受伤380442人,直接财产损失12亿元。
令人痛心的是,导致人们生命财产损失的远不止灾祸事故。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除了天灾人祸之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面对其他方面的风险及由其造成的经济压力。例如,有的人可能会因为疾病、意外伤害引发的高额医疗费用而债台高筑;有的人可能会因为不得不履行有关民事损失赔偿责任而倾家荡产;有的人可能会因为幼无所依、老无所养等问题而陷入经济上的贫困……和自然灾害不同的是,这些个人生活中的不幸事件没有任何地域性,无论是在沿海还是内陆、山区还是平原、城市还是乡村,都在不断地发生和延续着。
财富是生命的物质依托,失去了财富,就很难奢谈什么生活质量。财富失去容易获得难。通常,获得财富需要我们付出长时间艰辛的努力和劳动,而失去却可能在转瞬间。为了珍惜劳动成果,避免使自己陷入两手空空的尴尬境地,我们在不断增加财富的同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财富的流失。否则,经过长期辛勤劳动获得的财富可能一眨眼就化为乌有,并将今后的生活拖入到一种无助、无望的艰难境地。
专栏 风险与风险社会
风险是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发生与否不确定、发生时间不确定、损失的结果或严重程度不确定。在保险领域,所谓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其实就是损失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损失是指经济上的损失,是事物经济价值的减少,如资产的灭失、所有权的丧失、预期利益的减少、支出费用的增加、赔偿责任的承担,等等。风险是保险产生的先决条件,也是保险得以存在的基础。保险界有句名言“无风险,无保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风险不仅是保险产生的先决条件,也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正是风险种类和数量的不断增加,严重威胁着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才给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无穷机遇和巨大空间,保险业也才逐渐发展成为了一个巨大的产业。
风险作为保险所追随的社会现象,具有以下重要特征:
(1)客观性。风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程度,但却不能从根本上消灭风险。
(2)普遍性。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存在于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说,哪里有人类活动,那里就会有风险。
(3)多样性。风险的种类多种多样。按产生的原因分,有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技术风险;按风险标的分,有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按风险的性质分,有纯粹风险、投机风险。这些不同性质的风险,我们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都有可能碰到。
(4)可测定性。个别风险的发生通常是偶然的,难以进行准确预知,但大量同类风险的发生却往往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方法,通过对过去大量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测算出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程度,进而为人们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服务。
(5)发展性。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处在不断的动态变化过程中。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风险的种类和数量都会不断增加,并会以新的方式或面孔影响人们的生活。
风险有三个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或扩大其损失幅度的原因或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和损失产生的间接原因。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以及造成损失的直接的或外在的原因,是损失的媒介物。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祸,以及人们经常不得不面对的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其实都是风险事故。这些风险事故的发生,往往会给人们造成难以承受的经济损失,严重干扰和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1986年,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出版《风险社会》一书,开创了“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先河。贝克认为,现代社会本质上就是一种风险社会。当人类试图去控制自然和传统,并试图控制由此产生的种种难以预料的后果时,就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风险在现代社会的表现与过去相比有着本质的不同。在现代社会,风险的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几乎影响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现代社会的风险具有更广泛的社会波及效应,一旦发生,将会影响到社会的各个阶层,既包括收入较高的富裕阶层,也包括收入较低的贫困阶层。例如.一旦空气或水受到大面积污染,位于该区域内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波及。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如何预测风险发生的频率、控制风险发生的机会和程度,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保险理财为何有助于守住我们的财富?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有意或无意地遭遇一些风险。如果我们面对的是投机性风险,则既可能遭受损失,也可能从中获益,如投资股票市场。对于这类风险,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很多人会趋之若鹜,甚至不惜老本冒险一搏。如果我们面对的是纯粹性风险,则只可能遭受损失,不可能从中获益,如遭遇意外人身伤害。对于这类风险,面对可能带来的伤害和损失,任何人恐怕都难以无动于衷。投机性风险固然需要严加防范,但纯粹性风险更需要认真面对。投机性风险即使发生,之前一般也能够对损失的额度有个估算,然而,纯粹性风险一旦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常常猝不及防,严重时可能使我们的财富霎时间化为乌有,抑或直接危及我们的生命。对于纯粹性风险,可以说,没有一个人敢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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