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劳动保险,在“文革”中倒退为企业保险,主要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而广大农民只有一些合作医疗保障。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成为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保险丧失了存在的基础。20世纪80年代初,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拉开了序幕。社会保险项目不断丰富,法制建设不断跟进,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范围不断拓展,保障层次不断增多。我国先后进行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多方面的改革,初步建立起了国家基本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覆盖面从城镇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扩展到城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职工、合同制工人、农民工、失地农民、一般农民。社会保险不断发展一方面得益于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另一方面还得益于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及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未来社会保险的发展仍然离不开这些条件。
社会保险平稳运行的核心问题是基金的平衡问题,这关系到如何在考虑各方负担能力的情况下筹集到足够的社会保险基金,又如何有效运用筹集来的社会保险基金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尽管保险精算已有300多年的发展历史,但我国保险精算的发展仅仅20年,社会保险精算时间则更短。但是人口老龄化与城市化、经济全球化、就业非正规化、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形成严峻挑战,社会保险的健康发展,社会保险方案的制订,改革与完善均需要社会保险精算提供保障。因为社会保险精算从定量的角度研究社会保险运行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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