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寻求新的定位的时期<br> 1927年,上海银行公会在时局动荡中进入第二个十年,不得不面对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变动给银行业造成的冲击,并迅速予以应对。这期间,上海银行公会的活动以维护银行业利益,并适应环境需要而进行,呈现出这个时期的特色。上海银行业的财政支持是南京国民政府得以维持运作的重要因素之一。自最初两笔借款及第一笔内债江海关二五库券开始,上海银行公会开始与南京国民政府建立新的利益连接,随着内债的次第发行,双方利益关系日益密切。上海银行公会不仅参与新债基金的保管工作,还参与部分旧债的整理,在债券问题上与政府的交涉也较前成熟。<br> 1929年,围绕上海总商会的存废问题,上海银行公会等上海工商各业组织曾予以强烈反对,引发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来较大规模的抗议风潮。在政府的强制介入下,上海总商会、闸北商会、上海商民协会等在内的各商会被纳入整理,最终改组成立上海市商会。其后,政府又先后颁布《商会法》、《工商业同业公会法》,要求各同业团体在一年内依法改组为同业公会,并全体加入当地商会为会员。在反对撤销总商会的努力失败后,上海银行公会被迫面对自身改组的问题,最终接受改组,被纳入国家管理的轨道。1931年10月,“上海市银行业同业公会”宣告成立。<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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