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农村小额信用贷款<br> 四、我国小额信贷的类型及其发展<br> 我国的小额信贷经历了十余年发展,从最初引入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模式之后,经历与中国经济社会现实的碰撞,出现了许多创新与发展,至今中国小额信贷的类型已经相当丰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br> ①民间组织操作的小额信贷;<br> ②政府部门操作的小额信贷;<br> ③金融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br> ④其他形式的小额信贷。<br> (一)非政府组织等民间机构操作的小额信贷<br> 非政府组织等民间操作的小额信贷是小额信贷进入中国选择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也是迄今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一个重要力量。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存在两种基本类型。<br> (1)非政府组织操作的专业小额信贷。通常由一个社团机构作为载体,利用国际赠款、扶贫资金等各方筹集的资金来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他们以提供小额信贷为主要任务和目标,并希望通过有效运作之后实现机构的自我生存与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包括:中国社科院贫困问题研究中心管理的3个扶贫合作社、中国扶贫基金会管理的贫困农户自立能力建设服务社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管理的部分乡村发展协会。我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项目见表3-4。<br> (2)非政府组织操作的包括小额信贷的项目。即在一个综合性目标的项目中,小额信贷仅作为其项目目标之一存在。这种类型通常只是利用小额信贷方法来实现扶贫和其他项目目标。如香港乐施会的部分项目、国际渐进组织和鹤类基金会支持的草海项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等运作的“幸福工程”、中国妇女报等支持的“农家女”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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