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部分 基本内容及学习目的与要求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参与主体
二、考点分析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
基金的运作是指包括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资产的托管、基金份额的登记、基金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在内的所有相关环节。
基金的运作活动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投资管理与基金的后台管理三大部分。
(二)基金的参与主体
1.基金当事人。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简称基金的当事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2)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的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人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2.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除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外,基金市场上还有许多面向基金提供各类服务的其他机构,这些机构主要包括: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投资咨询公司、基金评级机构等。
(1)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是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从事基金代理销售的机构。
(2)注册登记机构。目前,在我国承担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工作的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