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是用来解释现象的。当一个现象不能用现有的理论解释时,就要由新的理论来担当。假如:一种理论能专门用于解释典型现象,就是典型理论;而所被解释典型现象的理论指导实际行动,次次证明与现实相吻合的,才是完全正确的典型理论。<br> 笔者不是理论研究专家,可谓近几年来在股市活动中一名不甘心失败者,一名追求完美的认真实践者——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力求认识与实践的统一。以为如此“认识与实践的统一”便称得上理论吧。<br> 笔者在股市的实践中主要经历了如下认识过程:波动的“同·同·同·异·同”循环规律、规律的一般性与特殊性、物极必反现象、量变到质变、对立统一、相对的最大化与全面化、极限现象、相对绝对现象等。<br> 波动的“同·同·同·异·同”循环规律,将百十来种技术指标的法则统一化,使之简明扼要。但用于实际却受制于大小循环周期的干扰,只是对错参半。<br> 规律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如波动的“同·同·同·异·同”循环规律中“异”的演变所具有特殊性。将此认识回到实践检验,已得到多数实例的验证:但仍未能摆脱更大循环周期的困扰。<br> 物极必反现象,由“事不过三”中得到启发,便有了“一趋势连续出现三次同样的反抗现象后转势”的构想。如均价线MA 20下行,其间均价线MA 5、MA 10接连出现三次向上交叉(金叉),之后股价创近阶段新低介入通常会有波段涨幅。依此类推,可设计出10多个内容各异的“反三”法。这又是一次实践认识的飞跃。<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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