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人是指通过证券而进行投资的各类机构法人和自然人,证券投资人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两大类。<br> 机构投资者主要有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事业法人及各类基金等。<br> 政府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进行宏观调控。中央银行以公开市场操作作为政策手段,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影响货币供应量进行宏观调控。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持有国有股,履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通过国家控股、参股来支配更多社会资源的职责。<br> 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以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根据规定,证券公司可以通过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以自己的名义或代其客户进行证券投资。<br> 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般仅限于投资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通常以短期国债作为其超额储备的持有形式。根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及银监会规定的可用于投资的表内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br> 我国的保险公司除利用自有资金和保险收入作为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外,还可运用受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进行投资。保险公司除投资于国债之外;还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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