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为金融学概述
第二节 行为金融学的内涵
一、行为金融学的定义
由于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行为金融学至今还没有为学术界所公认的严格定义,因而在此只能给出几种由行为金融学领域一些颇有影响的学者所提出的定义。虽然无法避免其局限性,但各有其独到的见解,可以作为行为金融学研究的基 础性概念。
(1)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Thaler认为,行为金融学是指研究人类理解信息并随之行动,作出投资决策的学科。通过大量的实验模型,它发现投资者行为并不总是理性、可预测和公正的,实际上,投资者经常会犯错。
(2)美国耶鲁大学教授Shiller认为,行为金融学是从对人们决策时的实际心理特征研究人手讨论投资者决策行为的,其投资决策模型是建立在人们投资决策时的心理因素的假设基础上的(当然这些关于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假设是建立在心理学实证研究结果基础上的)。
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思想相对于传统经济学是一种逆向的逻辑。传统经济学理论是首先创造理想然后逐步走向现实,其关注的重心是在理想状况下应该发生什么;而行为金融学则是以经验的态度关注实际上发生了什么及其深层的原因是什么。这种逻辑是一种现实的逻辑、发现的逻辑。从根本上来说,行为金融学所研究的是市场参与者表现出的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以及从市场参与者所表现出的特性来解释一些金融现象。行为金融学家认为:①投资者是有限理陛的,投资者是会犯错误的。②在绝大多数时候,市场中理性和有限理性的投资者都是起作用的(而
非标准金融理论中的非理性投资者最终将被赶出市场,理性投资者最终决定价格)。
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著名行为金融学教授德朋特认为,行为金融学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于打破了传统经济学中关于人类行为规律不变的前提假设,将心理学和认知科学的成果引人到金融市场演变的微观过程中来。行为金融学家和经济心理学家们通过个案研究、实验室研究以及现场研究等多种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使得人们对于经济行为人的各种经济行为的特征及其原因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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