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晚清厘金小史
抽厘最早为民间一种筹集公益经费的方式,在咸丰之前已盛行于民间社会。咸丰三年(1853年),太平军北上扬州。当时,奉旨在扬州帮办军务的雷以諴正驻防里下河一带,因军饷不继,乃于是年八月,仿照民间会馆公所、善堂等组织常见的抽厘之法,在仙女庙等处试行官抽厘金,又名捐厘。其抽收对象开始是坐商;后来,在交通要道上增设局卡,对行商抽厘。所以,坐厘与行厘构成最基本的两种厘金类型。翌年三月,咸丰帝谕令江苏推广此项筹饷新法,厘金之征遂在江苏各地迅速推开。同时,厘金也由江苏扩散到其他省份。最先仿行江苏开办厘金的是安徽、广西两省,时间均在咸丰四年(1854年)。继两省之后,咸丰五年(1855年),江西、浙江、湖北与四川等省相续开办。从咸丰六年到十一年(1856-1861年),绝大部分内地省份(云南除外),以及东北的奉天、吉林,西北的新疆,东南台湾等地,也都先后实行。同治十三年(1874年),云南开办厘金。光绪十一年(1885年),黑龙江抽厘。至是,厘金制度推广到了除西藏、蒙古以外的全国所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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