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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纳税人纳税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4206406
  • 作      者:
    周叶著
  • 出 版 社 :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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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叶,男1969年9月出生。2005年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经济学博士《财政理论专业》。1992年7月起在江苏省税务局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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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纳税是现代人类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政府有征税的权力,纳税人有纳税的义务,这是现代社会的共识。《纳税人纳税行为的经济学分析》用经济学的语言来阐释人们的纳税行为,并分析了纳税人违反税法的决定是怎么样做出的。面对纳税人的理性决定,税务机关也是理性的“人”。税务机关在思考和决定怎样才能遏制偷税。《纳税人纳税行为的经济学分析》通过多种视角对国家、纳税人及纳税顾问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述。全书共六章,主要内容有:导论;纳税人偷税分析;纳税人税收遵从分析;纳税人、税收顾问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公司纳税行为分析;政府与纳税人纳税行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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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骗税。《征管法》第66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刑法》第204条规定,对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处罚分为三档刑: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上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抗税。抗税是所有未按照规定缴纳税款的行为中手段最恶劣、情节最严重、影响最坏的行为。《征管法》第67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中把抗税罪的手段界定在“暴力、威胁方法”的范围内,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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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1
第1章 导论/1
1.1 提出问题/1
1.2 研究框架/6

第2章 纳税人偷税分析/8
2.1 有关偷税的早期思想/8
2.2 世界范围内偷税的状况/11
2.3 偷税的经济学分析/14
2.4 偷税经济学分析进一步扩展/26
2.5 对偷税的实证和实验研究/34
2.6 偷税的经济学分析之不足/44

第3章 纳税人税收遵从分析/48
3.1 影响纳税人税收遵从决定的因素/48
3.2 税收遵从的衡量/55
3.3 税收道德/65
3.4 税收成本与税收遵从/78
3.5 我国纳税人税收遵从分析:问卷调查/83

第4章 纳税人、税收顾问和税务机关/88
4.1 纳税人对税收顾问的需求/88
4.2 纳税人支付税收顾问费用的决定/92
4.3 纳税人、税收顾问和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94

第5章 公司纳税行为分析/106
5.1 影响公司纳税行为的因素分析/107
5.2 公司纳税行为的实证研究/112
5.3 公司纳税行为的进一步探讨/119

第6章 政府与纳税人纳税行为分析/124
6.1 公共支出与纳税人纳税行为/124
6.2 执法人员腐败及税务处罚制度分析/129
6.3 税务机关:优化纳税人纳税行为/135
参考文献/148
后记/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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