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公共产品与政府间财政分工
本章共分三节,第一节将从分析公共产品的性质人手,引申出相应的政府职能和政府间财政分工,例如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与资源配置职能,公共产品的生产性特征与建设性职能以及公共产品的地域性特征与政府间财政分工等。在第二节中,将通过比较非财政联邦主义的观点和财政联邦主义的观点,认识财政分权对于公共产品提供的意义。第三节将从资源配置效率以外的角度,进一步认识财政分权。主要探讨财政分权对实现政府权力制衡的意义,以及财政联邦主义关于政府间职能分配的原则。
第一节 公共产品的特征与政府间财政分工
分析政府问财政关系首先要解释为什么会出现不同层级的政府。政府层级和政府组织体系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政治学、经济学和法学等学科都从各自学科的视角进行了探索。一般而言,对政府层级有三种解释思路:其一,行政管理效率论。行政管理同企业管理一样也需要追求成本与收益的平衡,政府有效的管辖区域,是由行政管理的规模经济收益和递增的组织与管理成本共同决定的,当政府辖区拓展的边际收益与边际管理成本相等时,该层级政府的有效管辖范围就确定了,此时的辖区范围可以用最优管辖半径表示。其二,公共产品供给效率论。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最主要的公共职能,但是,不同的公共产品往往具有不同的受益范围。一般而言,受益范围广、消费外部性强的公共产品由高层级政府提供更具效率;受益范围小、消费外部性不强的公共产品由低层级政府提供更能满足居民需求。因此,不同层级政府应当提供不同的公共产品,以实现政府层级与政府公共职能的最佳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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